简介:中共中央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一方向。由于现代企业制度按财产构成可以有多种组织形式.并且现有的一些政策和规定不够健全,这样,在建立产权明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的现象,损害了债权人,尤其是银行的债权安全。下面笔者就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损害银行债权安全比较典型的几种形式,谈一点自己的看法。一、企业与外方合资经营中国企业与外国企业或公民合资经营,建立有限责任公司,给原来的企业注入了生机和活力,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搞活,但是,有些企业却利用中外合资这种合法的形
简介:在推进法治国家治理体系中,始终存在国家与社会、法治与人治、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若干治理模式的相互角力,而相互角力的后果将最终决定法治国家的最终定型。社会权力的发达程度是法治生长的重要指标。但较大范围存在的全能型政府思维,在某种程度上抑制着培育法治的社会权力。因此,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力的二元分野程度将影响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提升水平。在构建以法治为中心国家现代化治理过程中,要承认法治与人治、德治在我国将长期"三治博弈"。任何治理模式都存在成本问题,要对法治成本做好足够估计与承受准备,这将有助国家治理方式的最终定型。在我国社会生活领域,我国尚不发达的法治生态环境为非正式规则的存在提供了土壤。对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如何调适及调适的结果也将影响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提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