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内容提要] 宪法司法化是指宪法规范由法院适用的过程,不能由法院适用的法律不是法律,另一方面宪法至上也最终是靠宪法的司法化即宪法在法院获得尊重和适用来实现的
简介:<正>目次:一、引言二、界定市民社会组织三、对市民社会组织的规制(一)规制外部行为(二)规制内部行为(三)对表达"行为"的规制(四)小结四、"扶助"市民社会(一)对实体性活动予以扶助(二)扶助宗教活动(三)提供选择性无条件扶助(四)提供附条件扶助(五)小结
简介:法治的核心是树立宪法至高无上的权威性.必须要建立相应的宪法保障制度,宪法诉讼制度是在实践中证明最有效的宪法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国的宪法保障制度,建立宪法法院制度,赋予公民以司法救济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从而调动广大公民参与宪法实施的保障,是中国当代法制建设最为迫切的任务之一.
简介:在现实生活中危及人类生命健康的急难事件时有发生,路人拔刀相助本来是中国传统美德,但是近年来越来越多报道的见死不救事件,让人深感本来完全依靠传统道德支撑的扶危救难行为变得稀缺,法律强制成为必要。剖析宪法中关于平等权、人身权利、构建和谐社会以及人类命运共同体等规范的内涵,不难发现其与危难救助制度存在内在价值高度契合性,能够为危难救助制度的法律构建提供重要的宪法理论基础。
简介:目前,中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建立已经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主要缺陷表现在宪法监督缺乏专门性、连续性、可操作性及准确性。其主要原因是思想观念跟不上社会的发展以及宪法本身缺乏亲和力等诸多因素。为此,应设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构,制定相关宪法监督的法律,建立和完善宪法监督保障体制与违宪制裁措施,结合中国社会实际制定与现有国情相适应的违宪审查制度,以完善中国宪法监督制度。
简介:宪法自身运作程序是宪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是宪法自身运作的程序要求,也是实现宪政秩序的保障。西方主要国家的宪法自身运作程序均较为完备,各有特色。我国现行宪法几乎无此规定,应借鉴西方国家的先进的宪法自身程序,重构我国的宪法自身运作程序。
简介:宪法作为整个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应具有可诉性,这也是当代法治国家控制国家权力、树立宪法至上观念、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需要.为了保障和实现宪法的可诉性,当务之急是完善立法、健全违宪审查机制、建立宪法诉讼机制,同时培植公民对宪法的信仰,使宪法真正得以实现,树立其应有的权威和尊严.
简介:论宪法的效益原则李忠*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国民经济持续、高效、健康发展的战略方针,最大限度地优化利用和配置资源已成为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主题,效益问题日益受到社会经济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法律制度建设的共同关注。社会主义...
简介:<正>同其他大多数普通法律相比,刑事诉讼法与宪法的联系更为密切,原因主要在于:第一,宪法旨在规范国家权力的运用,而刑事诉讼正是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方式,当然得纳入宪法。宪法仅对国家权力的基本方面进行原则性规定,确保国家权力的具体运用则需诸多普通法律的规定。毫无疑义,有关司法权力的规定应是宪法规范的重要方面。根本原因在于,维持社会秩序与安全是国家最基本的职能,因而,作为维持手段的司法活动当然得成为宪法调整的重要对象。也正因为此,刑诉法与其它一些法律相比(如民法),体现了更多的国家权力的色彩。
简介:改革与中国宪法发展蒋碧昆,刘茂林改革开放将中国宪法的发展推向了一个全新的历史时期。这一时期的开始是以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即现行宪法)的颁布实施为标志的。实践表明,随着改革的深入进行,宪法也在不断地...
简介:摘要在现实生活中,各国一般通过立法机关、普通法院等单一的国家机关来保障宪法实施,并因之而形成了各种不同的宪法监督模式。这些模式在实现宪法的价值和功能、促进国家的进步和发展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着各自的不足。本文尝试建构一种旨在改进这些缺陷的理想制度形式——复合宪法监督模式。
简介:宪法的司法化,是指宪法规范在司法领域获得普遍尊重,并经由法院加以适用的过程。照常理,作为法律的宪法由司法机关适用,是宪法的应有之义。
简介:宪法是近代法律发展、资产阶级革命的一个产物,对其产生的原因有不同角度的多种学说,本文试从法律发展的角度作一探讨。
简介:人民主权理论决定了战争决定权应由议会行使。战争宣布权一般属于国家元首。战争指挥权由最高行政长官掌握,是军事统帅权而不是军事统率权。战争执行权主要属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最高军令权和军政权属于总统或首相;此外的军令权属于军官,军政权属于文官,在许多国家二者统属于国防部。在战争的决定权、宣布权、指挥权和执行权中,战争的决定权和指挥权(以及彼此的关系)是最重要的,也是宪法重点规范的对象。
简介: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和"总章程"。宪法实施的状况如何,是一个国家的民主和法制是否健全和完备的重要标志之一。因此,一切文明同家都非常重视对宪法实施的监督和保障。监督宪法的实施,是我国宪法赋予全
简介:㈡何以中国大陆有宪法无宪政,这就产生了在中国如何确立宪法权威的问题,中国已经有过好多部宪法了
简介:宪法解释权的产生,源于宪法适用主体的多元性。由于宪法适用主体的多元化,必然存在各完法适用主体对宪法理解的不尽一致。为消除对宪法解释的不一致,保障宪法权威,维护宪法秩序.就必须赋予一个专门机关以宪法解释权,由它对宪法进行最后的权威解释。宪法解释权的本质是一种终极性的裁判权,而不是对于宪法解释的垄断权,因此它并非宪法适用的前提,宪法解释权的授予,不应以民意为归属,而应以智慧为考量。
简介:<正>一、宪法与部门法关系一般对宪法与部门法的关系,很有必要从两个角度分析,即宪法应为部门法做什么,和部门法不能为宪法做什么,以及应该为宪法作什么。
简介:阿克曼教授的主张之于宪法理论,教授最引人注目的主张是在宪法上复兴人民主权,引阿克曼教授讲座中言)
简介:二战之后,日本与韩国的经济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伴随着经济的发展,日本和韩国在政治上也逐渐取得发言权,日韩文化也紧随其后在亚洲及世界范围内发扬光大。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取决于诸多因素,在这些因素之中,作为一国最高权威的宪法所起的作用是最根本的。日韩两国实属近邻,在法律及司法领域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本文试图对日韩两国的宪法进行对比分析,并进一步考证一国宪法其本身的优劣及执行保障会直接影响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方面的必然性。
论宪法的司法化
市民社会的宪法
论宪法诉讼的特点
危难救助的宪法基础
浅析中国宪法监督体制
宪法自身运作程序初探
论宪法的可诉性
论宪法的效益原则
宪法与刑事诉讼
改革与中国宪法发展
论复合宪法监督模式
简论宪法的司法化
论宪法产生的原因
宪法中的战争权
宪法监督立法三题
中国的宪法与宪政
宪法解释权初探
宪法与预算法
宪法的人民性
日韩宪法对比考证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