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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本文从介绍仲裁的法律属性即仲裁的契约和司法入手,详细地分析了仲裁制度中有关仲裁员公正保障机制的问题。文章认为:仲裁员公正保障机制应当包括仲裁员的任职资格制度、仲裁员的行为规范制度、仲裁员的监督机制以及仲裁员的责任制度等内容。在此基础上,文章提出:任职资格制度是仲裁员公正保障的前提;行为规范制度是仲裁员公正保障的基础;监督机制是仲裁员公正保障的关键;责任制度是仲裁员公正保障的补充。文章进一步认为:仲裁的契约属性决定了仲裁员行为的自我约束和规范应是仲裁员公正保障之根本所在。文章针对当今社会转型时期诚信危机的现实提出:仲裁员应当正确处理与当事人的关系,并在仲裁中严格执行披露和自我回避等仲裁员自我约束制度,仲裁机构应当建立仲裁员披露和自我回避的提醒制度。此外,应进一步完善仲裁员监督制度和责任制度,形成仲裁员公正保障的完整体系。

  • 标签: 仲裁员 公正性 保障 责任制度 回避 司法性
  • 简介:本文结合我国合同立法对合同相对与合同效力的扩张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在坚持合同相对原理的前提下,合同效力适度扩张的有益见解。

  • 标签: 合同相对性 效力扩张
  • 简介:<正>竞争法的目标,是指竞争法通过规范市场竞争而实现的功能。竞争法目标具有宣示和导向性,明确的竞争法目标,可以减少或避免立法文件中的歧义、疏漏或失误,同时为法官们统一解释和适用竞争法规范提供一般指导原则。目前,世界上已有80多个国家制定了竞争法,自1990年以来已经有超过35个发展中国家和市场经济转型国家制定或实质修改了竞争法。但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各国竞争法的目标都没有一个统一

  • 标签: 竞争法 经济转型国家 反托拉斯 《谢尔曼法》 美国最高法院 哈佛学派
  • 简介:我国刑法存在大量"共犯正犯化"的帮助型犯罪立法,对于这种独立立法模式的正当根基,学界存在激烈论争,形成肯定说与否定说相对立的格局。肯定"共犯正犯化"立法模式并不会破坏总则与分则的关系以及刑法规范的统一,罪刑均衡原则并非该立法模式正当的讨论素材。从二元的行为无价值理论出发,"共犯正犯化"坚持了限制正犯的概念,消解了共犯处罚依据的难题,也是共犯从属性的反向证明。通过这种扩大类型化的方法,既实现了刑罚的扩张,也符合积极的一般预防目的。

  • 标签: 共犯正犯化 帮助型犯罪 立法模式 正当性
  • 简介:<正>行政过程(包括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和行政司法)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调整各种相互冲突,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空间内评价各种利益地位、相互关系,并且有效地调整利益冲突,使之朝向各方利益最大化。只有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达到合理妥当的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平衡,行政过程才能达到符合社会公共利益标准,才能获得实质的正当

  • 标签: 行政过程 利益平衡 行政立法 行政司法 被拆迁人 行政执法
  • 简介:本文所说的二重特指刑法规范与不同指引对象相联系所表现出来的属性,即裁判规范性和行为规范性。刑法规范二重性理论可谓源远流长,但对作为刑法规范接受对象的一般人与裁判者,以及行为规范与裁判规范等基本范畴缺乏深入的研究。下面对刑法规范二重的理论沿革、指引对象以及裁判规范和行为规范的内涵等问题进行探讨,以推动该理论的进一步发展。

  • 标签: 二重性序论 刑法规范 规范二重性
  • 简介:法的安定性与正确之间的关系是什么?这一问题引出了法的实践与理论的一个永恒难题——由此,对它的回答,将开启法哲学的主要问题,即法的概念与本质的问题。因此,第一步,将简要地对法的概念与本质进行考察。第二步,将尝试着说明,被如此理解的法的概念与本质,对法的安定性与正确之间的关系来说,意味着什么。在这里,有三个议题将被纳入考量:首先,作为对极端不法(不正义)难题之回答的拉德布鲁赫公式;其次,特殊情形命题,这一命题主张,法律论证是普遍实践论证的一种特殊情形;第三,法的司法续造难题。

  • 标签: 法的安定性原则 法的正确性原则 法哲学 法律论证 商谈理论
  • 简介:我国诉讼模式的转变意味着证据立法将要制定以可采规则为主体的证据法则。信息时代的到来,电子证据问题凸现。本文在对电子证据的概念、法律地位界定清晰的前提下,提出了电子证据的关联、合法、真实认定的具体标准,以期有助于中国的电子证据立法。

  • 标签: 证据立法 电子证据 可采性规则
  • 简介:妥当划分和识别强制规范的不同类型,是法院对强制规范进行解释与适用的前提。传统的划分方法是在民法规范"二元论"思想指导下的"二分法"方法,但这种划分方法存在诸多缺陷,应当代之以民法规范"五分法"思想指导下的"七分法"方法,才能周延地揭示出强制规范的全貌,并为法官妥当适用强制规范奠定基础。

  • 标签: 强制性规范 类型 效力
  • 简介:羁押必要审查是《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此职能对于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监督侦查活动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在侦查阶段、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均有权履行此职能。文章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通过理性审视该项制度,从八方面指出该制度的实践途径。

  • 标签: 羁押必要性 审查 监督 实践
  • 简介:互联网与金融的深度融合给监管机构以及传统的金融监管体制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考验。传统"许可准入式"监管强调较高的准入门槛,不利于互联网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缺乏互动与沟通性;同样地,传统"信息披露式"监管通过强制被监管者披露信息进而解决信息偏在问题,但成本高,极易诱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对持续创新中的互联网金融施以监管,可引入激励相容的理念,通过建立行政指导制度、正负向激励机制以及签订合规协议,激发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自主和自觉,使其在自愿选择有利于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行为时,悄然促进金融监管所追求的社会公共利益目标的实现。

  • 标签: 互联网金融 激励相容 金融监管 正向激励 负向激励
  • 简介:仲裁的公正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为程序;一为结果。仲裁员作为程序的控制者、裁决的作出者,在仲裁公正中的作用较大。目前对仲裁公正的研究大多致力于仲裁员的选择、披露、责任、报酬和回避等制度,明确仲裁员的聘任及考核标准,是仲裁员公正裁断的有力保障。

  • 标签: 仲裁员 仲裁 公正性制度保障
  • 简介:在一定意义上,淫秽体现的是一种自然的、本源的权利和自由,从宪法的角度来看,它既是表达自由的一种,同时也是作为人权的权利必不可少的内涵之一,其实质就是宪法所应保护的表达自由。表达自由并不仅仅是的权利,而是人的权利,将表达自由作为一种人权予以法律保护不仅对个人和社会都有着积极的意义,而且具有无可替代的宪法价值。

  • 标签: 淫秽 性表达自由 宪法价值
  • 简介:富勒的法理学论述,通常会被视为一种新自然法学思想。那么,他的自然法思想到底新在何处,作为富勒自然法思想体系奠基之作的《人之目的与自然法》可以为我们提供诸多线索。从"人之目的"的角度来描述或阐释自然法并不算特别新颖,但是富勒对于"共享目的的合作表达"的阐述以及对于社会秩序形式方面的开拓却是自然法学家核心意旨的发现,尤其是对于法律之内在道德的阐发则是其新自然法学思想的重要标志。

  • 标签: 人之目的 自然法 共享目的的合作表达 内在道德
  • 简介:商标显著是商标法领域的基础性命题,也是商标能够获得注册的决定性因素。"双十一"商标近年来随着商业活动的活跃更凸显了其商标价值,与此同时该商标也面临是否沦为通用名称等问题。本文对商标显著从学理上进行了梳理,并借鉴美国消费者调查法对争议商标的"唯一对应"进行了调查问卷,对争议商标的显著进行深度剖析,在商标显著证明方面的完善可以起到更好的促进作用。

  • 标签: 商标 获得显著性 判定
  • 简介:软件保护的必要毋庸置疑,软件的文字要素即源代码和目标代码的可版权没有什么争议,是否及在何种程度上对软件非文字要素赋予版权保护值得研究。这些非文字要素是软件除了代码本身以外的其他层面,例如结构、顺序和组织或者观感。非文字要素是软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必要对其进行保护。软件结构在满足原创要件的时候应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用户界面是用户与计算机交流互动的方式和表现形式。尽管用户界面具有功能,但其可版权要素确实需要保护。

  • 标签: 软件 非文字性要素 结构 用户界面
  • 简介:2012年3月14日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中将“电子数据”确立为一种证据种类。由于电子数据容易复制和修改,通常需要对其进行真实鉴定后才能作为证据采信。我国电子数据司法鉴定相关技术的研究起步较晚,体系建设不完全。通过选取电子数据真实鉴定中最常见的电子邮件,结合实际案例中积累的实践经验,对电子邮件真实鉴定方法进行一系列的探索和归纳.旨在促进行业内技术交流,推进研究成果向实际应用的转化。

  • 标签: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真实性 邮件客户端
  • 简介:1案例资料刘某,男,36岁,2006年6月6日乘坐机动车时发生交通事故,致身体多处受伤。急行送入绍兴市人民医院抢救治疗,入院检查发现:腹部损伤,检查为右肾正常,左肾破裂,腹腔积液。CT造影示左肾下1/3断裂游离,周围有大血肿,行止血抗休克等对症治疗,伤愈后出院。

  • 标签: 伤残评定 肾损伤 交通事故 医院抢救治疗
  • 简介:偶然概念是赫勒历史哲学的核心概念,是其描述人类现代状况的本体论基础。她从人类存在的意义上把人类概括为“偶然的存在”(beingcontingent),偶然是人类存在的条件或状态;作为一种生存体验,偶然抗拒目的论,具有无限的开放、可能及实践意义。

  • 标签: 偶然性 存在 生存体验 目的论
  • 简介:"取之于民而用之于民"是中国财政预算正当的经济基础和法律基础。预算法制定的目的就在于保障并体现财政预算的正当。财政预算实际执行时对法定预算的偏离,就是执行人对财政预算正当的违反。目前中国的财政预算在收入的组织、增长的速度与方式、财政支出的结构与重点、对经济的调节与收入的分配,以及预算的结构与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动摇了财政预算的正当基础。反思财政预算的正当,有利于全面落实预算法定的原则,规范预算的收入与支出,纠正财政职能的越位与缺位,强化财政的公共职能和经济调节职能,提高公民的财税幸福指数,维护经济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真正实现财政"取之于民而用之于民"的正当目标。

  • 标签: 财政预算 预算效力 预算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