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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证券市场的国际化使得一国证券法适用于境外发生的某些证券行为成为必要。中国致力于打造国际金融中心,建立证券市场的国际板,有必要赋予其证券法以适度的域外效力。美国证券法半个多世纪以来的实践值得研究和借鉴,特别是2010年的Morrison案判决,颠覆了此前的行为标准和结果标准,而代之以交易标准。鉴于中国目前正在修订《证券法》,建议其中增设关于域外效力的有关条款。其具体设计可保留现行的无域外效力推定,以行为地点作为判别管辖权的原则,同时辅以结果标准,允许中国法院对某些发生于境外但对境内有直接影响的证券行为进行管辖。同时,中国证券法应允许法院以非方便管辖原则为由驳回某些起诉。而从长远看,中国应积极推动制定证券跨国诉讼的多边国际公约,以根本解决管辖权冲突。

  • 标签: 域外管辖 行为标准 结果标准 交易标准 非方便管辖
  • 简介:随着我国保险业的不断发展,以及我国资本市场的日趋成熟,保险资产证券化日益成为保险市场和证券市场关注的焦点。本文通过分析保险资产证券化的投资环境,探讨保险资产证券化的运行风险,提出了建立保险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机制、完善信用评级制度以及创新金融产品等措施,以期达到降低保险资产证券化风险的目的。

  • 标签: 保险 资产证券化 风险
  • 简介:持续5年的审判,让杨彦明在鬼门关前来回走了几遭;而4次审判,他都没有说出任何赃款去向和受贿者的名字,最终站到了地狱的入口处。

  • 标签: 地狱 证券 赃款去向 受贿者 审判
  • 简介:一、组织机构与作用东京证券交易所是按照证券交易法设立,由会员组成的法人,其会员仅限于证券公司。有资格在该交易所直接办理投资者买卖委托的正式会员有124家公刊(其中外国证券公司25家),有资格对正式会员的买卖委托进行配凑,促成交易的经纪人会员有1家。其最高决策机构是会员大会,决定业务运营方针等的是理事会。理事会由理事长和23名理事组成。理事除从正式会员中选出的会员理事和从会员以外选出的常任理事之外,还有代表公共利益的理事。由理事长领导下的常任理事和事务局主持业务。另外,还设有监事,对公司业务和财务施行监督检查。东京证券交易所是日本进行有价证券交易的证券流通市场的中心。其目的是使投资者随

  • 标签: 东京证券交易所介绍
  • 简介:诚信是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当前屡屡曝光的违规事件中本应具有公信力的证券中介服务专业机构却舞弊甚至直接参与造假,这不公破坏了证券市场的发展也造成了这个行业空前的信用危机。究其原因,首先是执业环境不到位,扭曲了其独立性;其次,其从业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职业道德水平、风险责任承担都存在着缺位问题;最后,我们的监管体系和手段也不到位。我们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重塑证券中介服务专业机构的诚信:第一,改善执业环境,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第二,建立政府行政管理和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的双重管理体制;第,加强对中介机构本身的治理,引入民事赔偿机制。

  • 标签: 证券中介服务专业机构 信用危机 诚信 民事赔偿 中国 证券市场
  • 简介: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是证券犯罪中危害严重,发案数量较大的犯罪类型。理冀和实践对该罪中“操纵”的具体手段的辨别仍然存在分歧。具体来看,“操纵”包括连续交易、相对委托、虚买虚卖等多种表现方式,操纵行为和“编造并传播”等行为存在着区别。

  • 标签: 证券犯罪 操纵 行为
  • 简介:<正>、美国证券法域外管辖权的形成美国联邦证券法的基础,是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而反欺诈行为条例则是证券法的利剑。美国法院在使用证券法的域外管辖权时,首先检讨可谓的“立法意图”(legislativeintent)。然而,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在域外管辖权上並未作任

  • 标签: 域外管辖权 美国证券法 证券市场 司法管辖权 法院判例 国际化
  • 简介: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彻底实现证券无纸化,投资者手中不再持有实物证券,而是通过电子登记账户实现相关的证券权利。股票、公司债券等资本证券无纸化后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成为了疑问,法律也没有作出相关规定。同时,《证券法》对于无纸化证券权利归属的标志、权利转移的生效要件等都没有明确规定。修订后的《证券法》能否对无纸化证券的善意取得问题作出回应,值得期待。本文通过考察无纸化证券持有模式,明确投资者对电子账户记录享有财产权,肯定了无纸化证券可以发生善意取得,并结合国际公约和国外成功立法经验,对我国无纸化证券善意取得相关制度的完善提出一些建议。

  • 标签: 无纸化证券 证券账户记录 善意取得 《证券法》修订
  • 简介:企业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持分支机构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文件,经申请和公示,取得证券交易中心席位,并以申请证券交易中心席位时备案的业务专用章及个人名章,所为的确认证券交易行为,在该分支机构撤销后,应由其所在的企业承担民事责任。

  • 标签: 投资基金 国际证券 证券交易中心 深圳 证券回购纠纷 信托投资
  • 简介:公司存在控制股东的情况下,股东大会决议实际上只能反映控制股东的意志,沦为控制股东利益的代言人,而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和监事会也就变相地沦为控制股东的"傀儡",者之间根本就不可能形成理论上所说的公司机关之间的分权制衡关系。只有将监事会独立于普通股东大会,改由类别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同时实行监事资格制度,才能真正发挥其对董事会的监督功能。

  • 标签: 监事资格 控制股东 公司机关关系 公司机关关系“异化”
  • 简介:《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以下简称句话)。高峰矿业公司年的股份制改造运作中,以“句话”为指针,紧紧围绕生产经营,服务于生产,积极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取得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双丰收。1997到1998年,荣获广西企业管理优秀单位、河池地区纳税大户、优秀政研会等的荣誉称号。该公司成功的经验是:勇于实践,贵在坚持。一、按照“句话”方针,逐步完善领导体制国有企业由工厂制改组成公司制后,企业领导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由过去工厂制时厂长(经理

  • 标签: 勇于实践 党建工作 生产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 政治核心作用 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
  • 简介:建立证券保荐人责任保险制度是完善证券保荐人制度的一项重要措施,保荐人可以通过责任保险的形式建立一种集体保险机制。这既有利于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也有利于分散保荐人的风险。在建立证券保荐人责任保险制度的过程中,还萎进行相应的配套改革。这些改革措施包括现行的保荐人制度应从“双保荐制”回归到“单保荐制”,建立保荐人质量事故仲裁体系等。

  • 标签: 证券保荐人 保险制度 单保荐制 双保荐制
  • 简介:当前,无论从诉讼形式的选择,还是诉讼中因果关系、损害赔偿等实质问题的确定上,我国大陆证券诈欺民事赔偿诉讼之生态和环境均不容乐观,亟须改善。台湾地区讯碟公司财报不实案是近年来台湾地区发生的有较大影响的证券诈欺案件。法院在审理该案中涉及诸如因果关系认定、损害赔偿范围确定、证券团体诉讼授予主体合法性等多个实体和程序争议问题。通过该案的处理,对于完善我国的证券民事诉讼和赔偿制度具有诸多启示和启发。

  • 标签: 证券团体诉讼 因果关系 损害赔偿 讯碟公司
  • 简介:我国证券法应根据实践需要,将证券私募关系和场外证券交易关系纳入其调整对象之内;同时可授权证券监管部门颁布规章,对私募证券发行及转让的具体规则作出规定;在证券法的附则中或者在证券法中列专章对场外证券交易的基本原则和规则作专门规定.

  • 标签: 证券法 调整对象 中国 正券交易 证券监管关系 证券服务关系
  • 简介:证券监管法律,是调整证券监管机构在组织和实施对证券监管过程申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证券监管法乃至证券法都是商法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本文试图通过对证券监管法律的性质追行全面分析,从证券监管法律的性质、体现的本位精神以及渊源或范围等方面展开讨论,试图解决一些理论方面的困惑。明确基本的概念,形成相应的观点。

  • 标签: 证券监管法律 法的性质 法的本位 法的渊源
  • 简介:即认为证券犯罪是指在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中发生的、直接危害证券管理秩序的犯罪,证券犯罪是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而相伴的,认为证券犯罪仅指直接危害证券管理秩序的犯罪

  • 标签: 成因对策 我国证券犯罪 浅析我国
  • 简介:因虚假陈述行为在证券市场所有侵权行为中所处的特殊地位以及其自身的特色,所以人民法院选择虚假陈述引起民事赔偿纠纷为突破口,采"主体--客体"的二元对称结构分析法来透视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诉讼.以信息披露制度为前提的虚假陈述经侵权行为法的评价后定位为特殊侵权行为,对其责任性质与方式、责任原则与范围、构成要件与举证责任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和现代社会纷争群体化相适应的证券民事诉讼,表现出设置起诉前置条件、明确管辖制度、代表人诉讼原告权利登记程序要件等以加强法官职权进行诉讼管理和适应实体法上的无过错和过错推定原则的需要采取证明责任倒置等以实现对抗主体之间平衡的双重特色.应进一步采取缓和权利登记程序要件、扩大代表人诉讼适用范围、引进团体诉讼与诉讼担当制度、拓宽当事人适格范围、强化法院判决效力扩张、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明确归责原则和举证责任等措施以完善救济机制和强化纠纷解决功能.同时要注意法律制度体系、责任体系和纠纷解决体系的协调与衔接.

  • 标签: 虚假陈述 代表人诉讼 程序要件 纠纷解决 举证责任 诉讼机制
  • 简介:跨境间接持有证券的法律属性增加了证券交易的风险,而传统的证券冲突规范无法完成调整间接持有证券的权益事项的任务。随着相关国家的国内实体法上的完善,在冲突法规范上也开始采用新的连接点确定间接持有证券的法律适用问题。海牙证券公约进一步确立了“相关中间人所在地法”原则,我国对此应予借鉴。

  • 标签: 间接持有 证券权益 连接点 法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