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借贷担保是政府平台公司经常开展的融资性活动,是平台公司融资贷款的常用手段。担保的合规性控制一直是平台公司最为关注的风险控制活动。本文从担保审计的法规依据展开论述,提出了担保审计的风险评价标准和风险控制措施,为平台公司高效开展担保审计活动提供了思路借鉴。
简介:摘要: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带动了我国各企业领域的进步。现阶段,中小企业在我国整个经济发展体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同时也是最具发展活力和创新能力的经济发展要素,但是中小企业受自身资产规模小、经营发展不稳定等因素的局限和制约,普遍面临着融资难的困境和问题,国家针对中小企业虽然采取了一系列的融资担保政策,但是从实践来看这些政策所发挥的作用仍然有限。
简介:【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典型担保的规则已经无法满足市场主体基于融资需要对授信的需求。由于我国承继了大陆法系的担保法理念,将静态交易安全放在动态的市场流通之上,故在立法与司法层面对非典型担保持较为谨慎。本文试图厘清买卖型担保的概念及其性质,分析其效力,并探讨其在实践中的程序问题。
简介:代表人越权对外担保的法律效力这一难题的解决,需要对公司担保法律规则进行体系化解读。越权对外担保的上位概念是越权代表,对其效力的分析应以处理越权代表的一般规则为基础。越权代表所涉及的根本问题是代表行为是否归属于公司,《合同法》第50条中的“代表行为有效”应解释为“代表行为归属于公司”,而非“合同有效”。只有在确定代表行为归属于公司之后,才能认定合同成立,进而对合同有效无效予以讨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判断中,越权对外担保具有与一般越权代表区别对待的正当性及必要性。2005年《公司法》第16条就是为此制定的区别对待立法,其着力点在于改变公司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判断中的不利地位。该规定以法律形式限制了代表人对外担保的决议权,因此第三人对公司对外担保是否得到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应负有形式审查义务。
简介:摘 要:让与担保属于非典型担保中的一种,在担保从形式主义走向功能主义的今天,让与担保制度被规定在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中,该条对其性质、禁止流担保以及回购合同的性质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但是,不同的财产形式似乎有着不同的公示方式和实现方式,让与担保的内涵和外延在比较法上有较为详细的规定,因此我国让与担保制度的建立还需要吸收各国立法之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