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今天Blog日益成为人们生活中的热门话题。“今天你博了吗?”也成为人们生活中最时尚的问候语。Blog是什么呢?Blog是以网络为载体,迅速便捷地发布自己的心得。及时有效轻松地与他人进行交流。再集丰富多彩的个性化展示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由于博客的进入门槛几乎为零.并且为人们提供了一个相对独立又较为自由的空间.因此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们使用。博客进人中国网民的视野是2002年,在2005、2006年进入发展的“井喷”时期。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大陆的博客作者已达1750万之众:博客空间达3370多万个:而博客读者的规模已高达7500多万。从政界商界学界到草根阶层。写博客的队伍日益壮大.
简介:如何确定商标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利润,不仅是一个审判实务问题,而且是一个司法会计学问题。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或者被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受到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商标侵权如何计算损失赔偿额和侵权期间问题的批复》(1985年11月6日)中指出,此利润系指“除成本外的所有利润。”立法所规定的侵权利润赔偿方法,在侵权人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帐册记录完整正确的前提下,可准确地确定赔偿额,较具实用性,为当事人所乐意选择。但在具体的计算方法上,由于司法解释失之严谨,实践中有着不同的做法和认识。若加以进一步讨论,或许有益于审判实践。
简介:共享经济是移动互联网时代一种基于共享闲置物品或服务的新的经济模式。共享车作为共享经济最为重要占比也是最高的分支模式之一,随着我国“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提出而得以迅猛发展。共享车发展模式主要为共享实物模式、共享信息模式以及共享实物与信息的深度融合模式;因属新型商业模式,加之立法滞后、法律关系复杂等因素,共享车侵权责任需考虑共享车遭受侵权、共享车侵犯第三人权利这两种类型,以及在交通事故、泄露数据信息、二维码诈骗、故意破坏车辆等具体侵权行为下不同主体责任承担情形;应尽快完善法律法规、加强个人信用征信体系建设以及强化平台信息安全管理,以促进这一新经济模式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