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应坚持科学的立法导向推进《期货法》立法。关于期货市场基本问题立法,建议以发展趋势为导向处理《期货法》调整范围问题,以国际化发展为导向处理期货市场对外开放问题。关于期货市场主体立法,建议以强化保护为导向专章规范期货交易者,以市场化为导向规范期货交易所,以促进发展为导向规范期货经营机构。关于期货市场重点制度立法,建议以还原市场基础性地位为导向完善期货品种上市制度,以维护立法协调一致为导向完善期货保证金管理制度,以突出期货市场基本理念为导向完善强行平仓制度,以突出法律属性为导向健全基本民商事制度,以强化监管为导向完善期货交割制度。关于期货市场监管执法立法,建议以功能监管为导向完善期货市场监管体制,以从严监管为导向健全期货市场监管执法手段,以全面监管为导向完善跨市场监管执法制度。
简介:从1998年开始,中国为了防止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实行了积极的财政政策。据统计,从1998年至2001年底,我国政府累计发行国债5100亿元,带动了1万亿元以上的银行配套资金,完成了一大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工程项目的投资和建设。作为—项应急性的短期政策措施,扩张性财政政策的实施确实对国民经济保持适度快速增长起到了重要的拉动作用。但是积极的财政政策作为一项短期的宏观政策措施不可能长期实行下去;正如财政部长项怀诚在2002年早些时候所指出的:“积极的财政政策一定要逐步淡出,没有一个国家的政府、也没有—个国家的财政部长能够长期地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而不出问题。”那么,在积极的财政政策淡出后,货币政策应如何调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