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86年4月2日,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职改字[1986]第43号发出"关于转发文化部制定的《图书、资料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及其《实施意见》的通知",自此,全国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贯彻实施。这是一项政策性强而又十分严肃的工作,自始至终都要贯彻实事求是的精神,以便充分发挥图书、资料专业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多年来,在个人申报专业职务过程中,存在着任职条件不明确、述职报告残缺、证明材料零乱等问题,笔者试述一管之见,供个人申报专业职务人员参考,同时,对研究国书、资料专业职务申报及评审问题起抛砖引玉作用。一、掌握任职条件和考核内容文化部《图书、资料专业职务试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规定:"图书、资料专业职务是根据业务工作需要设置的专业工作岗位",这是指在编制的专业岗位和充许兼任专业职务岗位上工作,并能履行岗位职责,任现职满规定的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