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省高院举行2014年度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结项验收报告会。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家慧,海南大学副校长王崇敏等院内外八位专家组成评审团对调研课题成果进行结项验收,各课题组汇报人向与会专家评委详细报告了课题研究计划执行情况。评委们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提出了公正客观的评审意见,点评了课题研究的不足之处。张家慧副院长指出了课题的值得肯定之处,并要求各课题组:一是课题研究尽量能够做到三个一:成就一批人才,解决一个问题,推动一项改革。二是参会的课题组成员要向课题主持人汇报验收会的情况,特别是专家组的意见、建议,再进行修改,提交审定过关了才能结项。三是还要进一步加强成果的转化,要将成果落到实处,解决实际问题。张家慧副院长对2015年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提出了具体要求。
简介:我国台湾地区2015年公布修正之“保险法”,于第163条第6至8项将保险经纪人之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忠实义务及说明义务内容予以具体明文,“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则”亦焉之配合修正。此次修正将旧“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则”关于保险经纪人应负之“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提升至法律位阶层次,当值肯定;对分析报告提供义务,亦参采德国法与欧盟保险中介人指令之精神,纵其立法体例及违反义务效果不明一事,仍属妥适;另为防止利益冲突,课予保险经纪人对要保人或被保险人之忠实义务,纵或有争议,仍与IAIS核心监理原则一致,于目的与方向上均值肯认。惟因报酬揭露义务目的不达、立法体例之未臻妥适、义务违反法律效果之不明及整体利益冲突管理规定之欠缺,致关于保险经纪人利益冲突防止机制,欠缺总体性之制度设计,尚有修正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