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全面做好修改后刑诉法实施准备工作,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河分院日前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修改后刑诉法封闭式集中学习培训活动。
简介:一、前言现代信息通讯技术革命大大提高了知识的传播速度、效率和广度,使教育资源跨越时空限制实现共同享用成为可能,国际上很多有识之士和机构开始致力于开发和发布各类开放教育资源以实现全球共享的理想,这一潮流被称为“开放教育
简介:有学者认为,被害人对财产具有处分意识是认定诈骗罪的必要条件。这种通过不完全归纳法得出的结论存在天然缺陷,并被利用信用卡支付方式实施的机票款诈骗案直接推翻。此类案件中,被害人尽管因受骗将财物"拱手送人",但行为当时却对这一后果完全没有认识。由此看来,认定诈骗罪无需被害人具有财产处分意识。同时,必要说的几点主要理由均存在缺陷,学界反驳不必要说的理由也值得反思。
简介:【裁判摘要】行为人在担任基金经理期间。违反规定,利用掌握的未公开的信息,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先于或同步多次买入、卖出相同个股,情节严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四款的规定,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定罪处罚。
简介:《人民检察)2012年第11期上发表了《利用职务之便插播广告收取好处费构成何罪》一文,该文认为,全某利用自己在A市广播电视集团负责串编广告的职务之便,篡改广告串编视频,私自为飞扬公司投放广告,并按照事先约定好的结算方式收取飞扬公司的钱款,是一种非常典型的权钱交易,应认定为受贿罪。笔者认为,这一观点是值得商榷的,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河分院:利用主题月开展刑诉法培训
网络环境下教育资源的利用——最不发达国家的视角
认定诈骗罪无需“处分意识”——以利用新型支付方式实施的诈骗案为例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诉许春茂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
全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与《利用职务之便插播广告收取好处费构成何罪》一文作者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