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陆澄得知儿子病危,因而忧闷不能堪,阳明先生批评他爱亲偏了,已是私意。然而当阳明得知自己父亲病危时,却“欲弃职逃归”,这其中的差异值得探究。其实,阳明先生对陆澄的提点是基于理性的考量,但当自己遭遇此种危急时,则依于直觉之情。此情是人性深处的直觉的亲情,顺此情才能心安。安与不安,不是从理论推导、逻辑论证中得到的,而是情感的恰当安顿,心安是儒家面对内在困惑或道德两难处境时选择的依据之一。儒家肯定亲情,但不止于亲情,而是将其扩充、提升为普遍的仁爱之情,将“亲亲”与“仁民”、“爱物”统一起来,确立了由孝及仁.由身、家及天下的实践路向,扩充家庭和谐从而实现社会和谐。这也为我们的现代社会治理提供了有益的启发。今天,我们应当重拾儒学,彰显其在慰藉心灵、和谐群体与稳定社会等方面表现出的重大意义。
简介:当前,在和谐社会建设中,需要一个和谐融洽、友爱团结的人际关系环境。而在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著作中,对于友爱的研究占据重要篇幅。亚里士多德从个体德性生活视阈出发,从与城邦共同生活密切相关的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视角拓展了柏拉图的友爱概念,并且提出了友爱的三种性质,即善的友爱、快乐的友爱和实用的友爱。这三种友爱为我们对友爱的理解与人际和谐的追求从不同层次提出了不同的道德的境界和要求,它有利于我们全社会共同建设和谐的人际环境。同时亚里士多德的友爱论对于促进我们主动关爱他人、对家庭亲情关系的现代理解、社会交往中实现最大限度的“正义的回报”等方面有着极其有益的借鉴意义。
简介:罗尔斯的契约论强调公民是正常而充分合作的社会成员,而且它还假定他们的种种天赋才能处于正常范围。在可行能力思路看来,由于这样一种契约主义的方法论,那些具有严重能力缺陷的人不能从正义原则中公平受益,他们甚至被排除在正义原则的选择过程之外了,因此这种理论没能真正保障每一个人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但在罗尔斯的契约论中,作为正常合作成员之基础的两种道德能力应当被理解为是每一个公民所拥有的,而正常能力的假定意在排除能力差异在原则选择过程中的影响,因而它反而是包容性的。在组织有序的社会中,有能力缺陷的人的一些特殊需要确实没有被当作一个基本正义问题来对待,但这一点乃是平等的政治自主性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