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语言是人们表达思想感情的手段,是社会交流的工具.声乐是音乐艺术范畴中,唯一运用语言和音乐相结合来表达思想感情、塑造艺术形象的艺术形式.歌唱是文学语言与音乐语言相结合的一种独特的产物,语言是歌唱的基础.演唱者通过歌唱,咬字、吐字与发音,创造出各种内容深刻、丰富而又感人的音乐形象,给人们以美的享受.要达到这个目的,在演唱时,就得咬字吐字清楚,使人闻其音即解其意,从而引起人们心灵上的共鸣,否则就失去了声乐艺术的意义.在我国民族声乐传统中,历来十分强调语言的清晰动听,讲究"以字行腔","字是骨头、腔是肉",甚至有"千金白,四两唱"之说,足见在歌唱中对语言这一因素的重视.明朝沈宠绥在中讲:"凡敷演一字,有字头、字腹、字尾之音."清朝徐大椿在中说:"一字之音,必有首腹尾,必首腹尾已尽,然后再出下一个字,则字字清楚."下面就着重讲一下字头、字腹、字尾的唱法.
简介:大筒属中国三类弓弦乐器之一,主要流传于中国西南的湘、川、赣、贵、粤(粤北)、桂、陕(陕南)等地。在湖南,除湘西少数民族地区外,大筒几乎分布所有的汉族集聚区。湖南大筒演奏的音乐作品就被称作"湖南大筒音乐"。依据湖南大筒音乐的流传地域和风格特点,它大致被划分为湘北、湘中、湘南三大流派。事实上,其形成这种"三派六支"的区域分布主要原因如下:(一)其形成始终贯穿着秦汉时期的楚文化、唐宋明清形成的流寓文化和近现代岭南文化影响下湖湘文化的历史发展过程;(二)俯瞰湖湘大地,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赋予湖湘特殊的文化意义,也为湖南大筒音乐的形成奠定了物质基础;(三)极具特点的湖南方言奠定了湖南大筒"三派六支"音乐的风格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