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52年底到1953年初的税制改革本来只是经济领域的一场变革,其初衷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为改变"经济日益繁荣,税收相对下降"的局面并完成1953年的税收任务,对原有税收政策诸方面的调整。但是,改革不仅引发了经济上的物价波动和市场混乱,而且引发了政治上的一系列连锁反应,对新中国公私关系发展趋势有重大影响。其原因在于,新税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新中国"公轻于私"的税收原则,对公私关系的把握和处理有悖于当时毛泽东对社会发展阶段与资产阶级地位转变的判断,被毛泽东斥责为向资本家投降的"右倾机会主义"。在随后召开的全国财经会议期间,毛泽东在批判"新税制"的基础上正式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致力于消灭"私"的存在,加快了新中国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