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张荣异因做生意缺乏资金,1998年8月6日向苏秋珠借款30000元,并出具“借到苏秋珠人民币30000元,期限一年。若借期一年利息按8%计算,若借六个月内利息按10%,借一个月算两个月利息,二个月算三个月利息,以此类推。张荣异98年8月6日”的借条给苏秋珠。同日,符其英为张荣舁的借款提供担保,并在该借条上签“担保人:符其英(陀烈小学校长)担保至还清以上欠款止。98、8、6”。张荣异、符其英均在借条上加盖各自的指模:借款期限届满后,张荣昇未依约还款,苏秋珠遂于2003年6月2日向原审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符其英还清本金30000元及利息。
简介: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需要依赖社会规范,但作为现代社会主导规范的法律并不完全具备社会规范的特征,这就决定了法律在化解社会矛盾问题上的局限性。潜规则是指在某一阶层或小团体中通行的,以权力和人情世故为中心,对法律进行便利化操作和私益化运作凝练而成的社会规范。它不同于民间规范,是中国社会建构和理解法律的独特方式,是当代中国真实规范状况的表征。在社会矛盾化解中,潜规则能够维持局部的社会秩序,通过作为立法渊源和填补法律缺漏的竞争性因素而化解法律与社会矛盾;同时,潜规则影响着人们对待社会矛盾的心态,并可以作为社会矛盾化解的介质和渠道,在司法实践中对法律解释产生影响。拒斥多于认同是时下对待潜规则的理性态度,但应大力凸显潜规则在构筑社会治理模式中的可能价值,才能较好地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国家社会的长治久安。
简介:买卖合同担保民间借贷合同已渐趋常态,《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4条明确要求此类案件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企图定分止争。但该条款对买卖合同性质的留白性处理,又引起了新的一轮学术争论。意思表示解释规则下,第24条的适用前提以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功能为核心。据此,房屋买卖合同可分担保型房屋买卖合同与非担保型房屋买卖合同,分别对应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担保功能以及无担保功能之情形。针对担保型房屋买卖合同,以代物清偿之预约进行规制,并赋予债权人以生效判决执行方式的选择权;同时,将非担保型房屋买卖合同纳入附条件买卖合同,以体现对当事人意思自治之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