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马锡五审判方式近年来成了司法界的热门话题。许多法院主要是基层法院也在积极推进马锡五审判方式,尤其是河南省的基层法院更是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积极实践者。这种对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回归,眼下似乎还有一种不断扩大的态势——试图从农村走向城市,从内地走向沿海。所谓重提或回归意
简介:<正>在纪念“西政五十周年”之时,我曾回“西政”去看过王锡三先生,先生身体欠佳,原因是因一小病住进了医院,由于王老从未住过院,这一住反而使王老身体状况处于不佳的境地。那一年是2003年,王老97岁。我和师兄弟们谈起王老,都认为王老将成为法学界首位百岁老寿星。
简介:出来工作几年了,勉强算得上是经常出差,在乘坐的所有交通工具里,我舌曼熟悉的莫过于火车了,最重要的是一趟火车旅程下来基本都在6小时以上,在充足的时间里,见识了各种神奇的站姿、坐姿和睡姿,目睹过无数的奇葩和极品,当然也免不了一些非常坑爹的经历,但好歹我都买着票了,大多还是卧铺,躺着还是比较舒服的。
简介:1959年10月,为纪念建国十周年,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马锡五发表了《换了人间》的纪念文章,其中写道:“中国人民经过了十年改造旧社会、建设新社会的英勇斗争,现在,社会主义的新中国国泰民安,繁荣兴旺,不但反革命残余已基本肃清,而且刑事犯罪案件也已经大大减少……抚今追昔,使我们更加深刻地体会到生活在社会主义时代的幸福。”
简介: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主要特点是: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把握事实真相;依靠群众,审调结合,做好说服工作;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格依法办事;手续简便,不拘形式,尽量方便群众。这些特点体现的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神实质是:实事求是、公正司法、服务人民。学习马锡五审判方式,发扬党的司法工作的优良传统,关键是把握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神实质,把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基本精神与当代中国的国情特点相结合,探讨适合当代中国国情特点的审判方式。
简介:陇东抗日根据地建立后,在不断加强民主政权建设的同时,积极推进法制建设,对于根据地的巩固和发展、社会秩序地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产生,为陕甘宁边区以及各抗日根据地的司法工作树立了一面旗帜,促进了新民主主义司法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简介:<正>中国共产党的法律传统形成于陕甘宁边区政府时期,这一时期所发明的马锡五审判方式以及由此推动的人民调解成为中国共产党法律制度中影响最为深远的主要传统之一,这一传统直至今天依然影响着中国的司法实践。一般说来,对于陕甘宁时期的调解制度的研究存在两种流行的主张。一种,我称之为"文化
简介:
简介:上诉人(一审原告)重庆市丰都县罗边槽村一社(现为重庆市丰都县罗边槽村五社)。法定代表人陈仕富,该社社长。委托代理人向定林,该社会计。委托代理人黄平,重庆市丰都县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一审被告)重庆市人民政府,住所地: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32号。法定代表人包叙定,该市代市长。委托代理人傅强,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干部。委托代理人刘炳国,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干部。被上诉人(一审第三人)重庆市丰都县罗边槽村四社。
简介:当前在涉枪案件中。犯罪分子利用国外旧、杂式枪支杀人作案有所增加,由于受到枪弹的种类、数量及质量的限制,除发射原装的适用弹种外。发射再加工的复装枪弹已成为一个新特点,加上我们自身对这类枪支了解相对较少,这些无疑给认定发射枪种带来了难度。因此,在重视识别现场发射弹种的同时,应加强研究国外旧、杂式枪支射击弹痕所反映出的枪种特征。笔者结合本市“93.8.15”枪案现场弹痕的检验情况,谈谈对比利时1910年7.65mm勃朗宁式手枪射击弹壳上定位槽痕迹研究的体会。
回归“马锡五”的思考
忆恩师——王锡三教授
对票价的纯吐槽
从马锡五的纪念文章说起
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神实质及其当代运用
陇东抗日根据地的法制建设与马锡武审判方式
权力的组织网络与法律的治理化——马锡五审判方式与中国法律的新传统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检察院诉丁锡方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
罗边槽村一社不服重庆市人民政府林权争议复议决定行政纠纷上诉案
对“8·15”枪案现场发射枪种及弹种的分析——比勃朗宁1910年式手枪定位槽痕迹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