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棍徒一词是明清两代对地痞流氓的俗称。作为俗称,棍徒与光棍、刁棍、痞棍、奸棍、地棍等经常被混用。然而,在清代律例中,诸概念虽然嫁接自社会俗称,却不可避免地被赋予更为明确的法律含义。已有成果并没有就上述概念的法律含义及相互关系给出答案。而且,惩治该类群体犯罪条例之间关系亦有必要厘清。本文旨在明确诸概念之含义及相互关系。进而,通过探析棍徒犯罪相关条例形成路径及相互关系,可以发现,从法律渊源的角度而言,条例形成于案例,司法判决的过程即是条例形成的过程。从立法方法论角度而言,条例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其形成并非遵循“从概念到规范”的演绎逻辑,而是体现“属辞比事”,以类索别,“例”由“比”出的归纳逻辑。
简介:文化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精神和灵魂。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是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是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能否得到切实满足以及农村社会发展的和谐与稳定。目前,农村公共文化供给作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短板,供给侧与需求侧相脱节、供给主体与需求结构相背离、供给方式与需求广度相冲突、供给形式与需求方式相矛盾等问题凸显。破解农村公共文化供需矛盾,应以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作为改革的切入点,构建人民群众真实的文化需求矩阵,对症下药;协调多方供给主体,明确分工;利用大数据思维优化线下供给,创新线上供给;创新供给形式,实现有效供给。
简介:新时代马克思主义青年观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青年观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青年观的有机统一,是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指导下对青年问题的研究和青年教育工作开展的基本立场和总的方法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青年观主要是指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青年和青年工作的基本立场和观点,是马克思经典作家根据他们当时所处的社会经济状况和时代特征对青年在社会中的地位及开展青年工作的阐述。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者在长期的社会革命和建设中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青年观。新时代马克思主义青年观是历史的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不是某种僵化的模式或死板的律令,它是生动鲜活的,我们必须历史的、发展的对待马克思主义青年观,将其同我国社会和青年的实际状况结合起来,并注入新时代的哲学精神。
简介:美澳同盟源自1951年签署的《澳新美同盟条约》。随着国际格局的演变及美国对外战略的调整,澳新美同盟逐步演变成美澳同盟。长期以来,美国在美澳同盟中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同盟亦主要服务于美国在太平洋及全球层面的大战略,但美澳同盟之所以能走到今天,主要是美澳双方在全球尤其是亚太地区利益趋近的结果。特朗普政府上台以来,美澳同盟虽然面临一些不确定因素,但澳大利亚因自身面临的安全难题而对美国提供的安全保障有较大依赖,仍选择主动迎合美国。此外,随着中国崛起对亚太格局带来的影响,美澳同盟的发展趋势也将对中澳关系产生重要影响,中澳关系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保持目前这种平稳大势下时有波折的状况。展望未来,美国依然是美澳同盟中的主导方,美国的实力和意图是影响美澳同盟走向的主要因素,但澳大利亚也在积极引导同盟的变化。
简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平正义的重要论述,阐明了公平正义的重要价值;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构建以“三大公平”为核心内容的制度保证体系;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明确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路径;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立以公平正义为准则的国际新秩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平正义的重要论述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理论指引;是拒腐防变巩固我们党执政基础的有力武器。
简介:我国《民法总则》第134条第2款首次将"决议行为"作为一种独立的民事法律行为类型纳入立法规定当中。与合同、共同行为相比,决议行为在主要适用领域、意思的形成和表达方向、调整的法律关系、效力范围等方面都有其显著特性。基于决议行为是由成员人数众多的团体作出的,考虑到效率价值,其意思形成仅要求人数或资本"多数决",与一般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意思一致相比较为宽松,因此正义价值对决议行为在形成程序、成员表决意思、"少数者"的权益救济提出了更高要求,以促使决议行为的意思在最大程度上符合所有成员的共同意愿。我国立法也对决议行为的主要表现形态,包括决议事项、决议程序、决议主体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尽管决议行为的意思形成有其特殊性,但其生效要件与一般民事法律行为具有一致性。不过,在效力瑕疵类型上,《民法总则》第六章第四节只是明确规定了无效和可撤销两种,在此应借鉴《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确认的决议不成立之诉,将决议行为不成立这一效力瑕疵类型理解为现行《民法总则》立法框架下的默示性规定,确定决议行为不成立、无效、可撤销的"三分法"格局。另外,决议行为作为团体内部行为,它的成立、生效与否不影响善意第三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