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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个结果
  • 简介:实行过限是伴随共同犯罪的发生而出现的一种特殊犯罪形态.根据过限的范围,—般可分为质的过限、量的过限和转化的过限.目前学界在教唆实行过限的认定上提出了超出教唆故意说、未预见说和教唆类型区分说,以其中任何一种学说作为认定过限的唯一标准并不可取.认定教唆才在实行过限中的刑事责任应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理,以超出教唆故意说为基本原则,综合运用未预见说和教唆类型区分说予以应对教唆罪中实行过限的各种复杂情形.

  • 标签: 教唆犯 实行过限 刑事责任
  • 简介:国家教唆特指诱发犯意型的诱惑侦查,其因具有违法性而被世界各国禁止。对于被教唆人的诉讼救济,目前已发展出减刑说、无罪说、证据排除说和不起诉说,但救济效果均不理想。遏制国家教唆的最佳途径应是釜底抽薪,对刑事诉讼程序整体禁止。这就需要引入刑事诉讼条件理论,将诉讼视为一个整体,并将刑事诉讼理解为一个包括刑事追诉、实体形成和程序的三面构造,充分重视刑事追诉面向的特殊意义。此外,还应从诉讼法角度对国家刑罚权进行全新理解。国家教唆构成诉讼条件的欠缺,国家没有刑罚权,不得对被教唆人发动或维持刑事追诉。具体到诉讼实践中,在不同阶段应以特定的方式终止刑事诉讼。

  • 标签: 国家教唆 诉讼救济 诉讼条件 刑事追诉 刑罚权
  • 简介:未遂的处罚根据在于行为对法益实害的发生造成了客观的、现实的法益侵害危险,因而未遂的本质是一种具体的危险。那么,在因不具有法益侵害的具体性危险而否定具体危险既遂的场合,行为尚停留在着手之前的抽象危险阶段,至多只成立犯罪预备;同理,在因不具有法益侵害的抽象性危险而不成立抽象危险既遂的场合,行为处于抽象危险之前,是“法益保护前置化的前置化”,逸出刑法最前线。因此,危险不存在犯罪未遂形态。

  • 标签: 未遂犯 抽象危险 具体危险 结果无价值
  • 简介:一、问题提出:个人责任的再突破?地缘政治的变化、技术性的重组以及世界经济、金融体系和通信的全球化,使得组织犯罪及其跨国性的表现成为最令人不安的严重挑战之一,这一威胁对于发展中国家以及处于经济、政治体制转型期的国家尤为强烈。组织犯罪的内部分层反映了其成熟程度以及组织化程度,高密度的垂直分层为组织者的活动提供了良好的遮蔽,他们一般不直接参与犯罪活动,不与受害者正面接触,这也使得难以获取组织者实施犯罪的

  • 标签: 刑事责任构造 构造探讨 犯刑事责任
  • 简介:共同犯罪是一种'违法'形态,而不是一种'犯罪'形态,只要二人以上之间具有行为的共犯,即可成立共同犯罪。在要素从属性问题上,限制从属性说具有妥当性,即共犯的成立,以正犯实施了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已足。鉴此,教唆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但具有规范意识的他人实施盗窃行为的,二者之间成立盗窃罪的共犯。按照'共同实行、全部责任'原则,被教唆的未成年人具有全部赃物的客观不法,但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承担刑事责任。

  • 标签: 教唆犯 间接正犯 限制从属性 行为共同说
  • 简介:尽管理论界对于未成年是否能够适用罚金刑莫衷一是,司法实务界却对其予以了肯定。目前,关于未成年适用罚金刑的法律法规是相当不完备的,有必要对其进行完善和健全:以专章专条的形式将未成年与成年相区别,明确未成年罚金刑代缴主体和执行主体、规定未成年缴纳罚金的最高额、扩大罚金刑适用的方式、增加未成年综合评价的因素,借鉴国外经验制定罚金刑易科制度,引入社区服务这一非刑罚措施并将其"本土化",以期实现对未成年的教育、感化和挽救。

  • 标签: 未成年犯 罚金刑 适用 完善
  • 简介:随着对未成年管理实践的不断探索和经验积累,教育者们深刻感到,面向未管所犯人的教育改造,最重要的应该是解决他们在道德、人格、行为规范上存在的重大缺陷和严重失范问题。“美德育人、以文化人”的心灵救赎,在“预防为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愈来愈成为少年司法体系主导思维的趋势下,是预防和矫正青少年犯罪颇有实效的新途径和新走向。

  • 标签: 传统文化 孝道 未成年犯 教育
  • 简介:近些年来,监狱收监的各类女性精神病罪犯的数量逐渐增多,这些精神病具有较高的包里倾向、突然性违规率非常高,改造十分的困难,这就给监狱的安全稳定带来一定的隐患。文章主要针对女性精神病的基本情况和行为特点进行分析,进一步提出检查监督的几点对策探讨。

  • 标签: 女性精神病犯 检查监督 对策
  • 简介:一、引言行为人能为而不为法所期待的行为,即为不作为。不作为可以分为纯正不作为和不纯正不作为。其中,对于纯正不作为,刑法作了单独、具体的规定,只要符合刑法所规定的构成要件,即成立犯罪。因此,在纯正不作为中,并不会出现构成要件不明确的问题。与之相反,对于不纯正不作为,刑法未作单独、具体的规定,只是因为实现了某一犯罪的构成要件结果,出于法益保护的目的,具有处罚必要性,才被

  • 标签: 不作为犯 客观归责 犯客观
  • 简介:不纯正不作为的核心问题是不作为与作为的等置性,即对存在结构上不同的两种行为样态适用同一个构成要件进行评价。正是基于等置性,才承认特定的不作为可以成立通常以作为形式实施的犯罪。所以,只有解决了将二者等置评价这一基础问题,才给不纯正不作为的成立和对不作为者的定罪科刑提供正当性。等置性如何贯彻在不纯正不作为中,即等置性在不纯正不作为中的体系地位如何?梳理若干重要的关于等置性体系地位的观点,并对这些观点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具体地分析成立不纯正不作为所要求的等置性的内容。

  • 标签: 不纯正不作为犯 等置性 作为义务 客观归责
  • 简介:解决正犯、共犯的违法关系问题,应分两个步骤:首先合理界定共犯从属性的不同层次,继而在其基础上以共犯的处罚根据论厘定正犯、共犯之间的违法关系。共犯从属性可分为'作为必要条件的从属性'以及'作为连带作用的从属性'。正犯、共犯之间的违法具有连带性,两者之间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不存在一个合法,另一个违法。

  • 标签: 正犯 共犯 共犯从属性 共犯的处罚根据 违法连带性
  • 简介:不作为在传统理论中是'无',为了获得与作为相同的刑法上的地位,不作为的研究必须要'无中生有',这便是不作为正犯判断的核心。早期该研究的重点在于,突破不作为在存在结构上与作为的差异,寻找不作为与作为之问在价值判断上的等值性,从而确定不作为的处罚根据。所以很长时间以来,不作为的等价值性研究成为了不作为理论的重点。[1]不真正不作为在是否可罚,以及处罚的范围和程度上,必须以与作为的等价值判断为必要条件,因而与作为的处罚原则相比,对不作为的处罚属例外、特殊的规定。

  • 标签: 不作为犯 犯不作为 真正不作为
  • 简介:一、我国的不能理论之现状不能,又称为不能未遂、不能未遂、不能未遂,是指尽管行为人主观上有犯罪意思,但其行为客观上不具有侵犯法益危险的情形。我国刑法中并没有直接规定不能,不能是教义刑法学自未遂概念中研析出的犯罪形态,谓之不能未遂。通说观点认为:只要是基于犯罪故意实施一定行为,即便该行为客观上完全不可能达致既遂,也成立犯罪,但是迷信除外。[1]这种不管行为是否具有侵犯法益的危险而仅

  • 标签: 不能犯 危险说 客观危险
  • 简介:随着和谐社会建设和儒家思想新认识,家庭在未成年矫正中的作用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和重视,但在教育管理实践中,将未成年混同于成年,没有顾及未成年对家庭的特殊心理需要,过度崇尚矫正技术。在认知、情感、行为帮助层面,创新传统的探视型帮教形式,构建以家庭为中心的监护责任体系,开展以增进家庭福利和恢复家庭功能为主要目标的社会帮助,加强司法干预,支持完善家庭功能,建立家庭参与未成年矫正的社会支持机制,是提升矫正质量的重要路径。

  • 标签: 未成年犯矫正 家庭 社会支持 构想
  • 简介:本文首先围绕故意伤害罪法益,通过对《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以及《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的逐条分析,认为我国刑法中实际上承认“危险”的存在,并对已经列入伤情鉴定标准的危险列举分类阐述。然后分析了故意伤害罪中存在危险的意义,列举了王某某投毒故意杀人(伤害)一案论证承认危险存在的重要性。最后提出要谨慎认定故意伤害罪中的危险,并提出实践当中认定危险时存在的两个问题。

  • 标签: 故意伤害罪 危险犯 人体损伤程度 鉴定标准
  • 简介:关于共同犯罪在什么方面具有共同性这一涉及共犯的根本问题,理论上存在(部分)犯罪共同说和行为共同说的对立。我国通说主张(部分)犯罪共同说,即认为共同犯罪本质上是数人'共犯一罪'(罪名同一性说或者罪名从属性说)。但该说存在着无视共同犯罪的实质是客观归责、不当限缩了共同犯罪的成立范围、有违责任主义以及造成定罪和科刑的分离等诸多问题。从共同犯罪的立法和理论旨在解决参与人的客观归责问题和责任个别作用的原理出发,只要各参与人之间具有行为的共同或者违法事实的共同,即可成立共同犯罪。在此基础上,结合各参与人的责任内容予以定罪处罚。所以,共同犯罪的本质在于'数人共犯数罪'(罪名独立性说)。

  • 标签: 共同犯罪本质 犯罪共同说 行为共同说 因果共犯论 责任个别作用
  • 简介:纯正不作为,是指以不作为方式构成的犯罪,并且这种'不作为'的具体内容以法定形式被明确规定,例如我国刑法第311条规定的'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属于纯正不作为犯罪,其中被明示的不作为是'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行为'。与之相对,不纯正不作为则意指以不作为方式来实现通常由作为方式实现的构成要件,即不纯正不作

  • 标签: 不作为犯 属性视角 犯规范
  • 简介:<正>一、预备处罚范围问题的提出(一)从423个案例看预备犯规定在司法实践的适用我国现行刑法总则中确定了普遍处罚预备的原则,意味着刑法分则规定的所有犯罪的预备行为在理论上是可罚的。但是由于特定的犯罪如过失等并不存在犯罪预备阶段则另当别论了。刑法学者们从理论出发抛开其认为的过失、间接故意犯罪

  • 标签: 处罚范围 法益 刑法分则 犯罪预备 刑法总则 实行行为
  • 简介:就业歧视直接影响着公民工作权的实现。为了反对就业歧视,《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罗马条约》等都对反就业歧视作了规定,并确立了就业歧视的判断标准。发达国家为了保护公民就业平等权的实现,也通过各种方式制定了适合本国具体情况的具体标准。

  • 标签: 反就业歧视 《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标准 《世界人权宣言》 《罗马条约》 就业平等权
  • 简介:“家庭农场”是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的新概念,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旨在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推动农业生产走向市场化、专业化和规模化。

  • 标签: 家庭农场 农业规模化 孟津 农业经营主体 农民合作社 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