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大数据时代,政府对于大数据的信息技术发展既有推动作用,又身在其中、不断迎来大数据时代的信息模式挑战.大数据时代的服务型政府,处在政治信任信息交互模式网络化与公民社会维权意识高涨的环境变迁之中,是“互联网+”语境下2.0升级版本的服务型政府.大数据时代的信息交互模式要求2.0服务型政府重视“制度管权”、推进“决策民主”、践行“行政伦理”、优化“电子政务”.大数据时代建设2.0服务型政府,可以用“制度”规范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行为边界,释放改革的“制度”红利;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机制改革,让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的“发展”红利;推动政府对外“办公窗口”的网络化建设,激活便民服务“科技”红利;着力解决中国社会民生问题,实现人民追求的“幸福”红利.
简介:中国亟待构建监管型政府。“互联网+”与监管型政府之间存在着一种表征关系,而不只是一种单向的线性关系,“互联网+”时代迫切需要政府建构和重构监管体系,同时也提供了重大机遇。走向监管型政府应是“互联网+监管”与“监管+互联网”相融合的过程。在“互联网+”时代,政府必须超越以往的“驾驭市场”模式,在减少管控的同时,加强并完善市场监管。在“信息大量过剩”局面下实现监管目标,政府需要依托信息技术杠杆,理顺网络各节点、各主体间关系,创新监管体制机制,提高政府执法监管能力,更好地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拓宽“互联网+”新业态的发展空间。
简介:自“革命”以降的民主政治实践,既要绝对保证“党的领导”不动摇,又要以群众自愿跟从的“民主”方式来保有“领导权”,最为可行的策略就是诉诸卡理斯玛式的政治权威。然而,当卡理斯玛权威经历复杂的“祛魅”之后,那种意识形态化的信仰机制愈发难以为继。对此,执政党的理性选择是调用国家政治机器的法理型资源,以具有“普适性”的法律来建构社会信任。但是,政治支配的合法性基础必须在“政治性、程序性、职责性”的权力交往结构中合理预设来自法律的“忠诚反对”,将政治权力交往内化为法律沟通的理性结构。在这一转化过程中,司法也面临着权威机制转型与信任机制重构的艰巨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