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从规定情境出发,不仅是演员创造人物的基本要求,也是舞台服装师进行戏剧服装设计的基本原则。在当前艺术创作由外向内转化的情势下,一向以从事人物外部形象塑造为职责的舞台服装师,也应根据新的创作倾向,深化自己的设计思想,拓展对“规定情境”内涵的理解。所谓“规定情境”,不只局限于人物所处外部环境,还包括人物内部情境,即心理。舞台服装师的作品——角色的服装,虽然是人物的身外之物,但它却是人物内心的外化。评价戏剧服装的美感意义,主要不在于它的装饰何其华丽耀眼,而是视其能否使观众产生独特的心理效应。因此,探索和研究服装心理,就成为舞台服装师取得创造成功的一个关键。
简介:书法图像的频闪运动并不是书法美构成的惟一路径,但它是书法美形式构成相当重要的手段。我们常说书法如风驰电掣,实际上便是书法的频闪运动所使然。在书法中,频闪运动指向书法家“心理时空场”中的作为物的书法与书法自身环境的互动关系。书法书写中的时间与空间问题,属于书法心理学研究范畴。由于书法是书法家在“一口气”中变现出的崭新的书法境界的产物,故而书法的书写,是书法家与书法图像在创作过程变现的物我两无状态以及是书法家书写中时间知觉与空间知觉的通融一气。所以我们将书法家充满激情的“一气呵成”式的书法书写,称为主体在场的统觉现象。对于一个书法家来说,没有“创建意象”,就无法酝酿具有人格化特征的书法的点线结构与章法,无法构思其书法的精神品格与图像意境。对书法家而言,充分调动自己的遗觉象潜能是至关重要的。以“肖像方式”创作书法,是书法家内心已有的审美心理图式(现存图式)与书法客观图像美(外部刺激)之间连续互动的一个心理过程,这是利用直觉影像(表象)和知觉(理性认知)表达书法图像的美的有效方式。书法学习的另外~个重要方式,是“动作表达方式”。这是一种用动作图式表达书法意象或知觉的方式。书法学习的第三个重要方式,是“形式运筹方式”。以上所述书法学习心理的三种方式,是学习书法时心理活动的三个基本元素。它能使一个书法家即便以“肖像方式”认知书法,也使其具有文化赋义特征。在书法学习中,在对书法美的认知感觉中,我们常常会感到自己时常生发出一种好奇心态。于是,可以说,“好奇心”是一个善于学习书法的书坛学人储存书写常识、探究书法奥秘与应用已学书学知识的逻辑原点。在书法学习中,审美心理的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