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执法实践中,对非法采脂行为的执法大部分仅停留在制止非法行为层面,无法实施惩戒性处罚,因此,必须加强采脂的规划和监管,规范对非法采脂行为的认定,加大对非法采脂行为的查处,以增强非法采脂行为的执法有效性。
简介:为了更有效地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保护带犬民警的人身安全,警犬的护主行为在带犬民警的日常警务执勤中就显得尤其重要。
简介:文章从工伤认定的基本概念入手,理清工伤认定的基本要素,与之代工行为相比较分析。重点讨论代工行为可认定工伤的合理性分析。最后围绕代工行为导致工伤的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的合理划分展开分析,理顺代工行为工伤认定中的问题。
简介:委托为本人与相对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处理事务型合同,它是委托代理、信托、行纪、居间等合同的基础法律关系.创建以代理、信托、行纪、居间等法律制度为内容的委托法对民法的规范化、系统化极富价值.在法律建构模式上,适宜将委托制度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律制度,同物权法、债权法并列以体现其兼具物权和债权内涵的特色.
简介:研究光照周期对刺参机制的影响,设置4个不同光照强度对照组,分别为全光照,全黑暗,半光照半黑暗,正常光照,运用自制饲料在同等养殖条件下对其养殖,结果表明刺参体重增长量依次为半黑暗半光照增长>正常光照>全黑暗>全光照。
简介:
简介:人们通常认为,在采伐林木前,应由林权人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但在现实中,存在着不少代办证件或是约定办证的情形。如果在此情况下发生非法采伐林木行为,应该如何追究责任呢?譬如,2006年1月,木材经营者何某与前湾村村民李某达成协议:李某将自家责任山上的560株松树(用材林)以10000元的价格卖给何某,约定林木采伐许可证由何某办理。何某在付款后即雇人采伐,采伐林木蓄积57.2m^3。经查,何、李二人林木交易没有办理林权变更登记手续,何某组织采伐林木也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在确定处理意见之前,我们先分析以下几个问题:
简介:城市湿地公园建设,关键是要协调好人类与湿地的关系,做到既尊重和满足人的需求,又尊重和保护湿地生物与环境。本文从人类与湿地环境的相互关系出发,将人类游憩行为模式划分为隔离模式、交织模式和融合模式,主张通过在城市湿地公园中有效组织和规范人类的游憩行为,以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简介:猪的咬尾义称“反不适综合症”,它是许多猪场中较为常见的一种猪行为恶癖。任何不适的环境因素均可引起猪群的咬尾现象,轻者把尾巴咬剩半截,重者可全部咬掉,有些猪还会咬耳朵。近年来,随着养猪生产集约化程度的提高,特别是饲养密度的增大,这种恶癖的发生有上升趋势。由于咬尾的发生,猪的生长速度和饲料利用牢都明显降低,猪被咬后体表的创伤还增加了病原微生物入侵的机会,可造成感染引起骨髓炎、猪腿跛、瘫痪。另外,发生咬尾的猪全身通常留有伤痕和脓肿,进而影响胴体品质。
简介:母猪群淘汰个体当中蹄部异常(例如蹄趾或悬蹄增生)的流行率较高,说明这些蹄部缺陷有可能会影响母猪的生产性能。从而影响母猪的生产寿命。Knauer报道。在屠宰场对淘汰母猪的评估显示,85%的个体至少有一项蹄部损伤。研究人员报道过。跛足是种猪群淘汰母猪的一个主要因素。
简介:社会心理学认为:“社会态度不是与生俱有的.而是在后天的社会交往和互动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社会态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人们社会互相的对象以及互动范围和生活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态度的改变指的是一种态度由旧向新的发展的过程。学生学习态度不是一成不变的,尤其是农机学校接受学历教育的中职生,他们年龄尚小,可塑性强,只有教师运用适当的说服宣传,让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辅以群体影响,学生的学习态度是能够转变的。结合教学实际,从以下几点方面浅谈个人的看法。
简介:渝太Ⅰ系猪是重庆市巴南区畜牧兽医站与重庆市畜牧兽医研究所共同培育的一个瘦肉型猪专门化母本品系,于2003年3月通过重庆市畜禽品种委员会审定并正式命名,本文综述了笔者多年来对渝太Ⅰ系猪外貌和行为特征观察。
简介:介绍了非法占用林地行为的概念,非法占用林地行为应承担刑事责任的现状,以及刑法修正案(二)规定的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法律关系,探讨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及其存在的问题,为林业执法、司法提供参考。
简介:从1998年3月至2001年3月,采用全事件取样法和焦点动物取样法对哈尔滨动物园的4只笼养东北虎(1雄3雌)进行了系统的行为观察。笼养东北虎的行为可以分成5种主要的方式:运动、卧息、睡眠、取食和其他行为(饮水、排尿、修饰、嬉戏和站立)。在所有的行为类型中,睡眠和运动所占的比值很高(占整个时间分配的75.18%);而卧息、取食和其他行为仅占24.82%。除了取食,一只雄性和其中两种雌性东北虎的其他4种主要行为具有相似的活动规律,在白昼和夜晚各有一个活动高峰;而另外一只雌性东北虎在夜晚则具有两个活动高峰期。
简介:茧丝绸行业赖以生存的原料基础是蚕茧,蚕茧加工的第一道工序在茧站。茧站在茧处理方面的收烘行为,对茧质有着直接和间接的双重影响,规范茧站收烘行为,对茧质的保优保全和提高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简介:笔者在农村调查中发现,一些供电所为了能及时与县(市)供电公司结清电费收缴任务,擅自为一部分未能及时交纳电费的农户、企业借款垫交。实践证明,这种“借垫”,不仅导致财务管理混乱,终将增加农民的负担,而且诱导供电部门弄虚作假,形成“上清下不清”,造成信息失真,继而误导上级,影响决策。同时,在某种程度上还淡化了部分农户按时缴纳电费的意识。那么供电所借垫交电费的现象缘何屡禁不止,原因有三:
简介:国家工商总局日前下发通知提出,今年将对农资经营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认真清理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资格,重点打击八种违规行为。
简介:为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双打"工作会议和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按照2016年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六部门联合印发的《2016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和《农业部关于加强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农业部制定了《2016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加强非法采脂行为的行政执法探讨
攻击犬护主行为训练方法初探
浅议代工行为的工伤保险认定
委托行为的性质与法律调整
光照周期对刺参生长和行为的影响
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应负赔偿之责
涉林案件中代理行为的责任问题
城市湿地公园中的人类游憩行为模式初探
猪咬尾行为的原因分析及防治措施
蹄部异常对泌乳母猪行为的影响
转化农机校学生行为习惯方法之探索
渝太Ⅰ系猪的外貌和行为特征观察
非法占用林地行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笼养东北虎(Panthera tigiris altacia)的行为观察
茧站收烘行为与茧质的关系
供电所垫交电费的行为应当制止
工商总局:规范农资经营严打八种行为
知识与学习
1994年抚州地区稻细条病发生流行为害
农业部:严厉打击兽药饲料制假售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