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弗雷格和胡塞尔是20世纪影响深远的两位重要哲学家,他们各自是分析哲学和现象学传统的开创者。有意思的是,他们都将批判哲学中的心理主义思想作为其哲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并由此引发了西方哲学界围绕心理主义与反心理主义的持续争论。研究弗雷格和胡塞尔的反心理主义思想有助于揭示他们在哲学上的相互影响与区别,理清分析哲学与大陆哲学分野的线索。特别是在当代语言哲学、知识论和逻辑学领域中"自然主义"复兴的背景下,不少哲学家开始重新审视"是否有必要反对心理主义"以及"弗雷格和胡塞尔是否彻底驳倒了心理主义"等问题。重估他们的反心理主义思想,将有利于人们更好地理解以心理学为代表的自然科学对于当代哲学在研究主题和方法论上的影响和意义。我们将从逻辑学和语言哲学这两个重要的角度出发,对弗雷格和胡塞尔的反心理主义思想及其在当代的影响进行再评估。
简介:诺瓦利斯在《费希特研究》中系统地梳理了费希特早期知识学,在接受自由“自我”概念的同时,他质疑“本原行动”的原初性,强调“感情”和“想象力”在自我概念中的重要性。自我(或自身)概念提供了考察德国早期浪漫主义的哲学理路,提供了浪漫主义对启蒙的接受与批判的根由所在。由此我们可以理解浪漫主义批评启蒙理性中隐含的暴力因素,以及工具理性对世界的合理化祛魅,对人的感情和想象力的销蚀。但是浪漫主义并不是反理性的,他们与批判和反思启蒙者一样强调启蒙主体间的对话性,视自由为使命,试图通过内在自治的教育(Bildung)达到真正的启蒙。从而论证,有关浪漫主义反理性、反个人主义、是保守主义和极权代言者的说法是草率而错误的。
简介:国内学界的传统观点认为,“分析法学”、“实证主义法学”、“法律实证主义”基本上是相同的概念,分析法学就是哲学中的实证主义思想运用于法学理论的产物。但以哈特、凯尔森为代表的20世纪新分析法学却是建立在与实证主义哲学极为迥异的哲学立场之上。作为一种法哲学流派,新分析法学虽然在法学上主要继承了法律实证主义的传统,但无论是作为哈特法律理论之基础的日常语言哲学,还是作为凯尔森纯粹法学之基础的新康德主义哲学,它们在哲学品格上都表现出反对实证主义哲学的特征,特别是反对实证主义哲学所具有的经验主义和科学主义的倾向。因此,新分析法学实质上是一种反实证主义的法哲学,法律实证主义与哲学实证主义也不是同一种意义上的“实证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