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科学揭示管理和伦理之间的关系及管理伦理的本质,对于完善人类的科学管理之道,充分发挥“管理也是生产力”的功能,具有重要意义。现行的管理伦理研究存在的一个根本缺陷是没有从理论上解决管理与伦理结合的“何以可能”问题。本文认为,管理伦理的发生是由管理活动和管理系统的内在要求决定的——管理本身内在地具有道德性;管理的道德性表现为管理的内在道德和外在道德,管理伦理就是这样两个方面双向互动的有机统一;管理的外在道德是指管理活动的合伦理性或合理性;管理的内在道德是指管理本身的结构和内涵所应有的道德要求,是管理最根本的活动准则。管理的道德性规定为解决管理与伦理结合的“何以可能“问题提供了理论基础,也为实现伦理在管理活动中的支撑作用提供了客观依据。
简介:物种是否具有道德地位以及具有什么样的道德地位与物种是否具有本质以及具有什么样的本质有关。“物种个体论”是不成立的,由此,物种不具有如生物个体那样的道德地位。“物种多元论”否认物种具有“自然类”的本质,因此,物种也就不具有“类”意义上的道德地位。“关系本质主义”不是真正的本质主义,由此也不能给物种道德地位的确立以确实支持。只有“内在生物本质主义”之“理想的‘DNA条形码’”,才能作为物种的“真实本质”,由此也才能使得物种具有内在的、天赋的价值,并据此拥有道德地位。维护物种的道德地位,就是维护这样的本质。鉴于物种的其他概念而伦理地对待物种,不是基于物种自身拥有相应的道德地位,而是基于物种之成员及其环境所拥有的相应的道德地位。
简介:池田大作说,宗教既直接在教义中阐述伦理规范.又以教义为依据,间接地制定了各种伦理规范,”宗教在现实社会中所表现出的影响力主要在于它的道德规范”(《社会与宗教》,四川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414页)。宗教对于人类社会的意义和价值,主要体现为宗教的道德作用和伦理意义。正因为这样,宗教伦理已成为宗教界与伦理学界研究的一个热点。中国文化是一种伦理型的文化,在它的形成与发展中,佛教伦理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1986年出版的两部《中国伦理思想史》,已关注到佛教伦理在中国伦理上的地位与作用。近几年大陆和台湾出版的如业露华的《中国佛教伦理》、李明芳的《大乘佛教伦理研究》、张怀承的《无我与涅槃》、王月清的《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