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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租赁合同本为一种债权债务关系。根据债的相对性原则,承租人只能向出租人本人主张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不能对抗第三人。而近现代民法承认买卖不破租赁规则。该规则突破了传统债的相对性原则,使租赁权具有对抗力。本文通过对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立法价值取向的分析和其基本内涵及适用条件的探讨,在此基础上,对世界上先进国家和地区的立法概况进行了分析研究,总结各国的先进可取之处,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对我国仍有借鉴作用。

  • 标签: 买卖 租赁 买卖不破租赁
  • 简介:本文从我国关于合同无效处理的法律规定存在的问题出发,进而引申出对返还请求权性质的分析,最终归纳出合同无效处理的三个原则,并提出适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 标签: 返还请求权 恶意 恶意抗辩 不使过错方受益
  • 简介: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日前发布《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通则表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相关单位在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方面。应坚持先审后播和审核到位原则。通则指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相关单位应建立内容播前审核制度、审核意见留存制度及工作程序,配备与业务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审核员,及相应的审看设施。

  • 标签: 内容审核 视听节目 中国网络 通则 工作程序 审核意见
  • 简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实施后,人民法院原设的司法鉴定机构被撤销,司法鉴定走向了社会。司法鉴定社会化后出现了大量重复鉴定、虚假鉴定甚至错误鉴定的现象,由于缺乏法院内部有专门知识的人来解决专门问题,面对多份鉴定意见,法官无法进行科学认知,陷入证据采信困境。为了确保技术证据的有效审查判断,最高人民法院合理配置现行司法资源,赋予了法院内部原有的司法技术人员技术证据审核职能。然而,法理根据与法律规范的缺失使得技术证据审核制度在规范与实践层面均面临诸多困境。通过对技术证据审核的产生背景、审核行为的对象与内容、主体与权能、功能与目的的解读,阐明其行为的审理性质,以期解决这一制度面临的理论困境与实践难题,更好地发挥其诉讼价值。

  • 标签: 技术证据 审核 审理
  • 简介:<正>目次引言一、经济法责任的地位二、经济法责任归责原则的理论前提——经济法责任主体结构之梳理三、经济法视野下传统归责原则的不适用性四、经济法责任"天平归责原则"的构建引言本文以传统法律责任为开端对经济法责任的独立性、价值特色、构成内容和归责原则的地位进行梳理,把传统法律责任还原、净化和重新分配,从中获得了经济法责任,并确立了其应然的地位。同时从经济法价值功能、主体结构特点出发,通过对传统法律

  • 标签: 经济法理论 经济违法行为 社会整体利益 理性反思 社会中间层 分配功能
  • 简介:比例原则是制约行政裁量的基本原则,而过罚相当原则是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的法定原则.在行政处罚中,比例原则和过罚相当原则缘起不同,功能不同.但比例原则和过罚相当原则均可以用于约束行政处罚实体裁量.在行政处罚的实体裁量过程中,过罚相当原则本身无法提供相当性判断标准,比例原则则可以进行过罚相当的分析.可以将比例原则引入过罚相当原则的判断,在考量过罚相当原则所包含的违法行为构成要素的基础上,通过比例原则的适当性、必要性和均衡性要求来分析判断过罚是否相当.

  • 标签: 行政处罚 比例原则 过罚相当原则 处罚实体裁量
  • 简介:被保险人的期待应当是客观而合理的,客观指的是一个“理性外行人”所理解的内容,合理则考虑被保险人的实际期待、保险人的了解等因素。合理期待源于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误导及法官的授予,前者在实践中出现最多。其适用受到保险人充分告知、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的条款、个人对专业知识的了解等方面的限制。

  • 标签: 保险法 合理期待 判断 适用 限制
  • 简介:一、无罪推定原则的历史发展(一)无罪推定理论的产生第一、“有利被告”的诉讼原则是无罪推定的思想渊源。在古代诉讼中,被告人一旦涉讼,便处于应讼的被动地位。这种诉讼地位对被告人是相当不利的。即使被告人无罪,但若他并不能充分证明其无罪或不能完全反驳对方的控诉.也往往会败诉。这显然有失法律的公平性。这种不公平现象产生的根源在于该诉讼制度(尤其是证据制度)下被告人的不利地位。人们逐步认识到了这一点,为了避免这种不公平不合理的诉讼结果.使生发了“有利被告”的原则。我国第一部典籍《尚书》中的《大禹漠》记载:“罪疑推轻”,“与其杀无辜,宁失不经”。古罗马法也明确规定:“有疑,为被告人利益计。”当然古代诉讼中大

  • 标签: 无罪推定原则 被告人 刑事司法 举证责任 社会主义 以事实为根据
  • 简介:对外开放是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邓小平同志早就提出“现在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20年来,我们实行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吸收、利用了大量外来资金,引进了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从而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

  • 标签: 涉外刑事案件 被告人 外事办公室 刑事审判 所在国 驱逐出境
  • 简介:(一)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3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这就是我国法律关于“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全部内容。由于法律条文的过于原则抽象,且“两法”颁布以来未见对这一问题作过立法或司法解释,故无论是在司法实际部门的执法中还是在法学理论界,对“上诉不加刑”都有不同的理解和倣法,影响到对这一原则的贯彻执行。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做法:

  • 标签: 上诉不加刑 第二审人民法院 刑事诉讼法 司法实际 法定代理人 法学理论界
  • 简介:现代社会是一个风险社会,每个人都可能面临被犯罪裹挟的风险。有效惩罚和预防犯罪是国家不可推卸的责任。前科就业限制通过立法的方式设定制度性排斥,将有前科的公民挑拣出来在就业中予以区别对待、限制或剥夺,以期实现预防犯罪,保护公共利益的目的。对有前科公民就业权的立法限制形成的制度性壁垒在很大程度上梗阻了有前科公民的权利保障与权利实现。这种限制应当具有正当性和必要性,遵循比例原则,接受目的正当性、手段适当性、必要性以及目的手段之间的均衡性检验。在限制程度、限制范围和限制方式上结合犯罪行为及犯罪人进行个案化、类别化判断,对前科就业限制进行规制,厘清国家权力在前科就业限制上的权力边界。

  • 标签: 前科就业限制 就业权 公民权利 比例原则
  • 简介:课堂教学是实施职业教育的重要阵地,如何优化课堂教学,使学生受益更大是每个职业院校的教师关心的问题。笔者在接受澳大利亚TAE培训的基础上,总结澳大利亚职业教育的课堂组织特色,提出HAPPY原则并将其运用于教学实践中,使教学效果得到进一步优化。

  • 标签: 职业教育 课堂 教学
  • 简介:《民法通则》第106条第3款规定:“无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对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法律化、条文化。但司法实务、理论界对该原则的适用颇具争议。本文结合具体事例阐述相关原理.以期准确适用法律.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标签: 适用法律 民事责任 司法实务 无过错责任原则 承担 责任原则
  • 简介:一事不再理原则被许多国家视为刑事审判的一个基本原则,当今呼吁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确立该原则的学者多有。我国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之后,由于该公约确认了一事不再理原则,因此,一般认为在刑事法律中规定该原则有适应国际潮流,迎头赶上,自觉"接轨"的意义。本文旨在分析该原则的含义及意义,比较其背后隐含的中西诉讼观念之差异,以求对该原则在当代转型期中国的现实意义做些有益的思考。

  • 标签: 一事不再理原则 刑事诉讼原则 生效裁判 刑事审判程序 被告人 诉讼观念
  • 简介:某市的102名民警被陆续选派到全市20个镇102个村(社区)基层当“村官”。从几个月的试行情况看,“警察兼村官”之举似乎对于稳定农村治安形势收到了理想成效。然而,这种“改革”却与现行的村民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存在冲突。

  • 标签: “村官” 自治原则 村民 警察 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治安形势
  • 简介:世界各国对刑法中属人原则的运用都进行了一定的限制,可以分为无条件适用本国刑法和有条件适用本国刑法两种情况。我国《刑法》第7条应适用于一切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在各特别行政区犯罪不应视为在我国领域外犯罪;我国非内地居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应根据“三重犯罪原则”适用全国性刑法。

  • 标签: 刑法 属人原则 中国 公民 法域 三重犯罪原则
  • 简介:序我国保险法学界关于保险法学中因果关系问题的研究,主要在于研究以什么样的因果关系理论作为保险赔偿的基础。其基本点包括:第一、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作为确立我国保险法学关于因果关系理论的基础;第二、研究保险法中的因果关系的目的是为确定保险责任的质与量提供客观基础,以便既不扩大,

  • 标签: 海上保险 保险法学 因果关系理论 举证责任 保险责任 运费损失
  • 简介:流抵契约系指抵押设定契约中约定于债务已届清偿期而未为清偿时,抵押物之所有权移属于抵押权人之契约。按2007年3月28日修正前台湾"民法"第873条第2项,即为流抵契约禁止之规定。一般通说均认为,债务人于借款时均处于急迫窘困之情形,债权人可能利用债务人此种不利处境,迫使债务人与其订立流抵契约,以价值甚高之抵押物担保小额债权,图谋债务人不能清偿时,取得抵押物之所有权,以牟取非分之利益。然现今社会是否如此,有待观察。因此,修正前台湾"民法"第873条第2项改列为修正后台湾"民法"第873条之1并规定为:"约定于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为清偿时,抵押物之所有权移属于抵押权人者,非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抵押权人请求抵押人为抵押物所有权之移转时,抵押物价值超过担保债权部分,应返还抵押人;不足清偿担保债权者,仍得请求债务人清偿。抵押人在抵押物所有权移转于抵押权人前,得清偿抵押权担保之债权,以消灭该抵押权。"基此,本文乃探讨台湾担保物权修法时,何以对流抵契约禁止原则有如此重大之转变。

  • 标签: 抵押契约 抵押人 抵押权人 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