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网络空间中培训黑客技术的行为,具有巨大的社会危害性,由此导致计算机犯罪趋于成为低门槛、低龄化、产业化的普通犯罪,故而作为一种根源性行为的培训黑客技术行为,应当加以格外的关注。但是,无论是依据现行刑事立法还是传统刑法理论,都难以全面评价和制裁培训黑客技术的行为。本文认为,刑事立法上对于培训黑客技术行为加以评价的核心,是行为性质从“传授”向“传播”的转变,也是行为核心从“犯罪方法”向“‘双刃剑’技术”的转变;在此基础上,应当全面思索刑法干预的提前化和视角转换问题,从而增设新罪名,兼顾化地实现对于“技术传播”行为的保护和对于“技术滥用”行为的制裁。
简介: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法官培训条例》明确规定.拟任法官的人员须接受预备法官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方可任职。自此,我国拟任法官的人员在任命为法官前必须接受专门的职业培训,这是我国继以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提高法官选任标准之后,再一次提高法官入门门槛。通过这一举措.我国的法官遴选制度似已与西方国家的法官遴选制度接轨。然而,这一举措是否能够达到制度设计的目的,中国采用何种法官遴选制度,既适合国情又符合职业要求,本文拟从职业培训人手,通过比较研究,找出我国法官遴选制度探索中的误区,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而探索建立中国特色法官遴选制度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