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保险市场从20世纪90年代初对外开放,2001年12月,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更是进入了开放的新阶段。保险业在整个产业还非常弱小、中资保险公司尚未成熟之际就迎来了来自国外发达保险公司的激烈竞争。在激烈的竞争中,中国保险业取得可喜的成就,带来了资本与技术要素的迅速增加。促进了中国保险业体制改革的进程,促进了良好的竞争环境的形成,有效地支撑了中国保险业持续快速发展。但是,也存在着重“数量扩张”,轻视市场细分与核心竞争力的培育,重“输血”轻“造血”,重销售经验、产品设计等方面的学习,轻视服务经验的借鉴等等,在今后的发展中,要提高监管能力,研究新的竞争局势带来的新的监管问题,外资保险机构进入新的经营区域问题,抵御开放可能带来的引致风险的问题。
简介:一、引言2013年7月,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公布首批全球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G-SII)名单,其中包括美国国际集团(AIG)、安联、意大利忠利保险、英杰华保险集团、法国安盛、美国大都会、美国保德信集团、英国保诚集团和中国平安。伴随着金融机构集团化经营和全球金融业务的深度融合,这些保险巨头对全球保险业发展乃至全球金融系统稳定具有重要意义。AIG集团在次贷危机期问陷入困境,几乎引发全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监管机构敲响警钟。为吸取教训,G20集团达成共识,由金融稳定理事会和国际保险监管协会(IAIS)共同制定全球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名单,意在加强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管理。
简介:虽然两岸在构建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制度时都宣称要以车祸事故受害人的利益保护为制度设计的主要出发点,但相较于台湾地区“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通过编织天衣无缝的保险法律网、构建完善的保险保障模式、赋予受害人直接请求权以努力实现受害人利益保护的最大化,大陆《交强险条例》的许多相应规定却仍按照任意责任保险的模式予以设计,其实并未真正落实受害人保护的精神。此外为使受害人的损害尽快得到填补,两岸都在原有责任保险的框架中融入了一些无过失保险的因素,但也产生了许多的问题。故而以《交强险条例》实施已届十年为契机,通过参酌台湾地区强制汽车责任保险的成熟经验,我们可知大陆有关交强险的诸多具体规则乃至整体框架设计其实都存在检讨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