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简介:《中华民国民法典·亲属编》弃以往之“家族本位”转而以三民主义精神立法,从社会本位出发,尊重个人自由、平等;在夫妻财产之处分;离婚之自由;子女订婚等方面与以往法律相比进步明显;其规定了订婚自由,父母不能代订婚约;妻、子女可拥有自己之私财等现代法治思想;但对夫权、父权亦有保留,“家”之一章,更显其对旧制继承,此种进步中的退守令人惋惜。
心中永远的痛
进步中的退守——《中华民国民法典·亲属编》立法之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