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阿拉伯的“塞吉阿”韵文,曾散见于贾希利叶时期的演说辞、箴言与巫师卜辞.由于它和《古兰经》的密切关系,在伊斯兰教产生之初反而受到抑制.后来伴随着书牍文学的兴起,“塞吉阿”韵文传统得以复兴,被广泛应用于书信写作、书籍序言和标题,在伊历四世纪也出现了以韵文描写虚构故事的玛卡梅文体.我国的辞赋传统历史悠久,辞赋的起源和它的早期应用与“塞吉阿”颇有类似之处.本文以“塞吉阿”和贾希利叶时期的巫师传统为主线,以中国辞赋的早期发展为副线,比较了“塞吉阿”在伊斯兰教兴起之后、辞赋在儒教兴起之后的不同命运.本文也试图说明巫文化在韵文的产生和发展中具有的特殊意义.
简介:阿玛菲(Amalfi),现在是意大利南部坎帕尼亚大区的一个沿海城市,其南面是第勒尼安海。尽管她只是一个城市,但在中世纪时期,她却是一个独立的共和国,而且是当时意大利的"四个海洋共和国"之一。[1]为了解决海上贸易纠纷,大约在10世纪,阿玛菲在本市设立了海事法庭,此后又在意大利西西里岛和黎凡特的贸易定居点相继设立了这种法庭。为了指导这些法庭审理案件,大约在10世纪至11世纪开始将阿玛菲海事法庭的某些审判原则形成文字。[2]xiv现知最早提到《阿玛菲海法》这部法律的是1570年出版的那不勒斯王国海军司令福瑞西卡(MarinoFreccia)的一部著作,其中不仅提到了这部法律,而且还表示在那不勒斯王国仍在适用这部法律。其次是那不勒斯1782年出版的一部15世纪的意大利编年史(ItalianChronicles)汇编,该汇编的前言称,在14世纪,阿玛菲的乌尔索伯爵宫(PalaceoftheCountsofUrso)曾存有一部海法(aProthontineTableoftheSea)供市民抄写使用,他就有一份这部法律的副本,而且称,大约在14世纪末期,这部法律被阿玛菲总督(LordofAmalphi)温西洛斯(WenceslausofSanSeverino)带出宫外,从此这部法律的原件消失了。该编年史汇编的一部手抄本现保存在维也纳,其中就有这部由阿玛菲市民于1010年抄写的拉丁语《阿玛菲海法》。[2]xi-xiv这部法律是欧洲中世纪时期最早的一部海法典,它曾受到近代许多海商法专家的高度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