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实行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具体使用参照1991年中华医学会编辑出版部编辑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一书。注意单位名称与单位符号不可混合使用,如ng·kg^-1·天^-1应改为ng·kg^-1·d^-1;组合单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多于1条时应采用负数幂的形式表示,如ng/kg/min应采用ng·kg^-1·min^-1的形式;组合单位中斜线和负数幂亦不可混用,如前例不宜采用ng/kg·min^-1的形式。在叙述中,应先列出法定计量单位数值,括号内写旧制单位数值,如使用纲丝尺寸表示为0.046cm(0.018英寸),牵引力大小表示为0.56N(2.0盎司)等;
简介:l时间:用a(年)、d(天)、h(小时)、min(分)、s(秒)表示。2长度:m(米)、cm(厘米)、mm(毫米)。3面积:用kmz(平方千米)、hm^2(公顷)、cm^2(平方厘米)、m:(平方米)表示,不用亩,本刊现暂用667m^2代替亩。4体积:m3(立方米)、L(升)、mL(毫升)。5质量(原为重量):用g(克)、kg(千克)、t(吨)表示。6浓度:mg/L、mg/kg(百万分浓度,以前用ppm、1×10^-6表示),也可用%表示质量分数和体积分数。质量浓度用kg/L(千克每升)、g/L(克每升)、mg/L(毫克每升)、μg几(微克每升)表示。ppm并非单位符号,不能使用,可根据具体情况改写成质量分数mg/kg、体积分数μL/L或质量浓度mg/L,数值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