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一、企业重整的价值取向企业重整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其价值主要在于维护公平价值、实现效率价值和保护社会整体利益,其中维护公平价值又体现为重整对债权人和债务人进行的利益保护与协调,使各方利益得到公平地维护和实现。第一,维护债权人利益。债权人是企业重整的利益受威胁者也是重整失败的风险承担者,因此,债权人利益是企业重整应该考虑的重要因素。各国重整立法均将债权人作为维持企业存续的受益人,为债权人的清偿利益提供一定保障。例如美国1978年《破产法》第1123条和第1126条关于债权人债权利益安排的规定,英国1986年《无力偿债法》第4条债权人对债权人会议决定影响的内容,德国1994年《破产法》第244条规定了债权人接受重整计划的条件,我国2006年《中华人民
简介:目前在我国1万余件药品专利中,80%为国外研究机构和企业所有,其中又有90%以上为发明专利。而我国企业生产的化学药品97%为仿制。对于刚刚参加国际市场游戏的中国本土药企来说,知识产权无疑是摆在他们面前的一道槛。那么如何跨过这道门槛,变不利之矛为护己之盾,几个问题值得探讨,一是目前本土医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二是如何借鉴国外的经验,发扬“拿来主义”;三是如何结合本土企业的实际,解决面临的问题。企业.政府以及法律界应该承当什么样的角色。为此,《法人》邀请政府部门官员.知识产为此,《法人》邀请政府部门官员.知识产权专家以及本土药企代表,进行了深入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