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经历了一次次刻骨铭心的品牌损伤后,中国企业家们终于开始觉醒。一方面是国内知名品牌屡遭侵权——中国家电巨头海信集团和照明设备“萤火虫”商标被西门子公司恶意抢注、京城地产大佬潘石屹的“现代城”遭遇侵权,或许就是鲜活的例子;而另一方面,国外企业挥舞着品牌大棒杀气腾腾地奔向中国市场。“DVD4C专利联盟”将中国的DVD生产厂家冲得人仰马翻,花旗银行的“商业方法”大规模专利申请让中国的银行家们惊出了一身冷汗。观察人士认为,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无论是中国的企业还是国外的企业,品牌意识甚至正在成为企业战略的第一要务。如果说,数十年前的中国企业曾经历了打造品牌的辉煌历程,那么到了今天,品牌的保护和延展,则成为摆在中国企业家们面前一道新的战略课题。一次次商标争执已经让中国企业家们意识到,商业品牌已经不再是偏安于地球某一隅的图案或者文字,而是应该体现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说,以海尔、新科等企业的品牌保护行动为标准,中国的企业开始了世界商海中的品牌突围。
简介:TPP协议中版权条款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TRIPS标准,其中对于作品复制权和保护期的规定更是如此。TPP协议使得网络环境中被搁置一段时间的“临时复制”又重回争议的“风口浪尖”。对于“临时复制”问题,美国和我国有不同的出发点,那么我国对待临时复制应当是“拒之门外”还是“引狼入室”?过度延长作品的保护期会剥夺创作者运用文化遗产进行再创作的能力。著作权人与公共利益的平衡,应当通过保障公众有适当的机会接近和利用作品实现。网络环境中作品传播成本的降低和增殖速度的加快使得应适当“限制”作者的专有权,形成利益平衡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