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从1990年起建立了粮食专项储备制度,经过近几年的实践,已初步建立了粮食储备调节系统。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的粮食储备制度还很不完善,在多数情况下,只要粮食市场宽松,国家最低保护价“有价无市”,普遍存在“卖粮难”;而当粮食市场紧张时,国家专储粮的抛售又很难起到稳定粮价的作用。制约了政府的粮食市场调控能力的发挥和粮食价格政策的改革,影响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粮食储备体系之所以没有取得预期效果,问题出在两个方面:一是从近几年粮食储备运行看,价格支持和稳定生产者收入日益成为专项储备的主要目标。主要原因是专项储备在调节供求的同时客观上起到了缓和和平抑粮价的作用,而且当粮价因投机或其他偶然因素而发
简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粮食储备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要求中央、省(区)、地、县四级都要储备一定数量的粮食、而且明确了粮食事权,哪一级政府有权动用,哪一级政府负担储备的费用补贴。1995年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粮食部门实行两线运行的文件中,把粮食储备费用列入了政策性业务补贴的范围。这对于实行“米袋子”首长负责制,搞好粮食储备,应付大的自然灾害,平抑大的粮价波动,安定人心,稳定社会是一条必不可少的措施。作为粮食部门,落实好储备制度,把各级的储备粮管好,是做好政策性业务的需要,也是自身的重要职责。但是,粮食部门近几年来.在管理县级储备粮当中,遇到了三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由于县财力不足,储备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