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在1994年税制改革时,主要考虑到财政收入的增加和企业税风的变化可能会影响分税制的推行,所以仍维持原有的“生产型”增值税制,这种类型的增值税制同“消费型”增值税制相经,级一个显著差别就在于:“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企业在技术改造中用设备购款增值税,其后果是加重了企业负担,影响了企业技术改造的积极性,不利于企业加快设备更新,而“消费型”增值税允许企业在技术改造中用设备购置款抵扣增值税,这样有利于提高企业投资的热情,加快设备更新,此外,“生产型”增值税不利于国内产品与国外产品的竞争,由于国外普遍采用“消费型”增值税,而我国仍沿用“生产型”增值税,实际税负的差别,降低了我国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