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6年2月2日财综[201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土资源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根据《预算法》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有关规定,为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
简介:2016年4月30日财税[2016]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研究,现将营改增试点期间劳务派遣服务等政策补充通知如下:一、劳务派遣服务政策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古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据反映,有些在境内从事保险、旅游等非有形商品经营的企业(包括从事此类业务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其他企业),通过其雇员或非雇员个人的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开展业务。雇员或非雇员个人根据其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的业绩从企业或其服务对象取得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名目的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现对雇员或非雇员个人为企业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收入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对雇员的税务处理雇
简介:2016年6月18日财税[2016]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研究,现将营改增试点期间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补充通知如下:一、再保险服务。(一)境内保险公司向境外保险公司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再保险服务,免征增值税。
简介:日前,财政部和卫生部联合发出了《关于对防治非典型肺炎卫生医务工作者给予工作补助的通知》([2003]财社明传2号),决定对参加此次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卫生医务工作者给予特殊临时性工作补助。同时,许多单位为防止非典型肺炎的扩散,向个人发放了预防非典型肺炎的实物用品。
简介: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典型肺炎疫情发生期间个人取得的特殊临时性工作补助等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0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