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农村摩托车市场异常火爆,各式各样的摩托车纷纷走入千家万户。拿怀宁县来讲,几年来摩托车的数量逐年成倍递增,已由原来的几百台发展到今天挂牌入户的4万余台。可以这么说,二轮摩托车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自行车,成为人们的代步工具。然而,摩托车方便人们出行的同时,也带给人们无尽的烦恼,因摩托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连续不断,所占比例也在逐年攀升。农历正月初十晚上7时许,怀宁县三桥镇青年农民陈某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行至三桥街道,不慎将路边行走的三桥镇某学校教师郑某撞倒致伤后,经潜山、安庆等医院抢救无效,于7天后死亡。农历正月十二日上午8时50分,怀宁县石牌镇猫山村村民陈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带其妻上街办事,由
简介: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时常发现一些肇事者考虑到被害人的医疗费用、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及怕与被害人纠缠不清等原因,“希望”或“放任”被害人死亡而“见死不救”,从而导致被害人死亡。这种交通肇事后肇事者既没有逃逸行为,也没有进行救助,即“见死不救”的行为如何定性,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为此,笔者拟对这种情形作一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