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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美国国内法学界的挫败与国民党当局外交关系危机的双向作用下,庞德满怀嫁接普通法于中国之雄心出任中国法律顾问。然将庞德改革作为孤立事件研究,无法准确把握庞德改革举措与其法学理论的内在逻辑同构性,且对改革文本的解读或与庞德本意相悖。因为,庞德在美国法卓异、普通法技术中立、法律进化理论、共济会信仰等理念引导下,试图将其认为的法律发展之最后阶段——普通法——移植到中国,实现对中国法的重塑。为实现转舵普通法的目标,庞德对中国法律体系的诸多公开评价为策略性曲解。通过对其法学理论的梳理、改革举措的剖析,可知其改革并非在欧陆法系框架内的闪转腾挪,而是通过挹注法律重述、司法制度、法学教育等美国法之要素,使法律改革后的中国成为一个普通法色彩日臻浓厚而欧陆法余韵渐稀的法域。

  • 标签: 庞德 法律改革 普通法卓异 大陆法系 司法中心主义
  •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交付是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在交付与登记发生冲突时,交付优先于登记,使登记的对抗效力几丧失殆尽,有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4条的本旨。反对观点将登记优先于交付,混淆了生效要件与对抗要件,不合逻辑。为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4条的规范目的,使登记对抗的效力得以发挥,为符合社会事实领域的登记确信及法律设置登记制度的目的,且不违背物权变动的基本民法原理,在解释论上应放弃长期以来的惯性思维,改采意思主义的立场。

  • 标签: 特殊动产物权变动 登记对抗 交付生效 意思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