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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行政法需要取得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的动态平衡,这种平衡结果乃是以它们之间的权力平衡为保障。这种权力平衡可以将权力划分微观单元,再依据不同现实需要进行灵活重组来达到。多样化的分散试点是推进权力组合配置改革的可行方式.通过权力的划分、重组与适当配置,行政法与公民社会可以在适一改革进程中共同成长

  • 标签: 平衡论 权力组合配置 动态平衡 公民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