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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一、充分认识网络版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移动通讯技术的飞速发展,各类版权作品在网络平台上得到了更加快速、广泛的传播,并促进了新兴数字创意产业的蓬勃发展,但是,相关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日益突出。日渐猖獗的网络侵权盗版不仅损害了作者以及网络平台的直接利益,还使得侵权盗版行为蔓延扩大,给整个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 标签: 网络版权保护 行政管理机关 版权保护工作 移动通讯技术 数字创意产业 网络平台
  • 简介:工信部在2011年1月14日公布了《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中第二章第六条第三款涉及网络广告的内容规定:不得干扰用户终端上其他经营者提供的合法产品或服务的运行,或者修改其他经营者提供的合法产品或服务的内容,或者拦截其他经营者提供的合法产品或服务的信息。①意见稿的这项规定似乎是在否定网络广告拦截软件的合法性。如果这条规定得到实施,这无疑将会对中国的网络广告产业带来重大的影响。

  • 标签: 网络广告 司法实践 法律性质 拦截 互联网信息服务 软件
  • 简介:一、前言现代信息通讯技术革命大大提高了知识的传播速度、效率和广度,使教育资源跨越时空限制实现共同享用成为可能,国际上很多有识之士和机构开始致力于开发和发布各类开放教育资源以实现全球共享的理想,这一潮流被称为“开放教育

  • 标签: 开放教育资源 最不发达国家 网络环境 利用 传播速度 技术革命
  • 简介:1月20日下午,由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召开的“2009全国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在京举行。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代表三部委通报了2009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处长孙晓惠、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处长许谦参加了发布会,版权管理司副司长王志成主持了发布会。

  • 标签: 新闻发布会 专项行动 网络侵权 盗版 国家版权局 电信管理局
  • 简介:为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知识产权执法协调机制、搞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西藏特设立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8月28日,该中心正式开通试运行。社会公众发现制售、传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产品,违反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法律法规,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走私贩私及其他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时,可直接拨打举报热线“0891-12312”进行举报;社会公众还可通过信函方式,寄往拉萨市金珠西路56号,自治区保护知识产权投诉举报服务中心举报或登录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举报投诉栏目”(http://xizang.ipr.gov.cn)进行举报。

  • 标签: 保护知识产权 西藏自治区 举报投诉 服务中心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揭牌
  • 简介:2003年4月25日,洛杉矶联邦地区法院wilson法官对MGMStudios,Inc.v.GroksterLtd.案的一纸判决,终于向世人表明了法院对新世纪高科技领域好莱坞与硅谷第一场大战所持的态度。该案的判决虽不具有微软垄断案那样的新闻效应,也没有好莱坞战争巨片的戏剧性效果,但意义却远远超过了微软垄断案。

  • 标签: 网络版权 帮助侵权行为 替代侵权行为 控制权 侵权责任
  • 简介:2007年3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韩国NEXONHOLDINGS株式会社(下称“韩国NEXON”)起诉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下称“腾讯公司”)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公布判决结果,认定腾讯公司的QQ堂游戏不构成对NEXON的泡泡堂游戏的抄袭。这是迄今为止我国法院首次对网络游戏的“抄袭”进行系统评判的案例,对我国游戏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健康发展具有深远的启示意义。

  • 标签: 知识产权保护 网络游戏 腾讯QQ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韩国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简介:2010年底,在深圳举行的"中国版权产业年会"上,深圳冰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川网络")一举荣膺"2010中国版权产业新锐企业"大奖,作为一匹横空而出的黑马,冰川网络从"名不见经传"而"一朝天下知"。今年三月,冰川网络获得了我国第一笔知识产权抵押贷款3000万元人民币,越来越多的业界人士开始关注到这家新锐企业。作为一家刚创办三年的网游企业,冰川网络何以会取得如此殊荣?

  • 标签: 网络技术 版权产业 公司总裁 冰川 深圳 有限
  • 简介:<正>一、定西市信贷服务"三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一)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幅撤并,"三农"融资渠道不畅截至2008年6月末,定西市有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农发行,邮政储蓄银行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

  • 标签: 金融机构 欠发达地区 贷款担保 资金互助社 农业保险 法律支持
  • 简介: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之际,我们召开全国版权社会服务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版权示范创建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面临的问题与挑战、谋划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举措,对在新时期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全国版权社会服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社会服务工作 版权 创新时代 精神 创建工作 新时期
  • 简介:随着网络传播技术的飞速发展,出现了利用互联网转播广播电视节目的新媒体。在美国最高法院ABC,INC.v.AEREO,INC.案中,大法官BREYER从服务提供者的行为是否属于版权法意义上的“表演”以及服务提供者的行为是否属于传送条款意义上的“公开”表演两个方面论证了AEREO公司的行为构成对版权人公开表演权的侵害,通过分析《版权法》立法目的,明确了公开表演权于运用新技术的网络转播行为的适用。

  • 标签: 公开表演权 传送条款 网络转播 广播权
  • 简介:<正>一、商法思维与公司法应对网络技术应用的定位对于商法思维,学界与司法界有不同观点,有商法价值理念、商法精神、商法意识等多种表述。学者认为,保障营利是商法的基本价值理念,具有相对性与客观性。~①就商法追求营利的基本价值理念的相对性而言,其具体化为维护交易的效率与安全这两个商法的基本原则。~②就商法追求营利的基本价值理念的客观性而言,保障营利的价值理念以维护交易安全与交易效率的细化形式体现在商事主体与商行为的具体法律制度之中。~③本文认为,商法最高宗旨在于保障商事主体的营利,此即所谓的效益优先,同时兼顾公平等价值取向。在商法理论上,效益优先主要体现为保障或者促进交易迅捷、维护交易安全等商法基本原则。理论界对于公司的特性有不同的概括,但大多将公司的营利型、社团性、法定性等特性包含于

  • 标签: 公司法律制度 社团性 商事主体 商行为 网络技术环境 交易效率
  • 简介:一、“改变作品”是否应当成为免责条件之一大多数国家在规定宿主类网络服务商的免责条件时,并没有将其不能改变作品作为免责条件之一。美国新千年数字版权法案只是规定暂时陛数位网络传输服务商和系统暂存服务商在按用户指令传输作品时不能改变该作品,而对宿主类网络服务商能否改变作品不置可否,澳大利亚版权法和新加坡版权法也是如此。

  • 标签: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作品 网络服务商 界定 免责条件 网络传输
  • 简介:【当事人情况】原告: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百科全书公司)被告: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苹果商贸公司)被告:苹果公司(AppleInc.)【案情简介】大百科全书公司对《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卷第一版享有著作权。苹果公司在其经营的"APPSTORE"上以20.99美元的价格提供被控侵权应用程序《中国百科全书》(简繁)的下载服务。上述应用程序的全部内容与涉案作品的部分内容相同,

  • 标签: 《中国大百科全书》 苹果公司 信息网络传播权 作品 纠纷案 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 简介:2007年11月22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广东中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诉广州数联软件技术公司著作权侵权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本案中的被告在网站上分门别类地向公众提供用户上传的侵权电影链接,使公众能够轻易在各种分类栏目中找到侵权链接,并通过其提供的P2P软件下载相应的侵权电影。

  • 标签: 著作权侵权案 一审判决 司法保护 网络环境 广州 广东
  • 简介:TPP协议中版权条款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TRIPS标准,其中对于作品复制权和保护期的规定更是如此。TPP协议使得网络环境中被搁置一段时间的“临时复制”又重回争议的“风口浪尖”。对于“临时复制”问题,美国和我国有不同的出发点,那么我国对待临时复制应当是“拒之门外”还是“引狼入室”?过度延长作品的保护期会剥夺创作者运用文化遗产进行再创作的能力。著作权人与公共利益的平衡,应当通过保障公众有适当的机会接近和利用作品实现。网络环境中作品传播成本的降低和增殖速度的加快使得应适当“限制”作者的专有权,形成利益平衡的格局。

  • 标签: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 临时复制 保护期 利益平衡
  • 简介:本案系上海市首起因侵犯国际标准文件著作权而被公诉的刑事案件,并被国家版权局列为"2014剑网"行动重点案件。该案中,法院认定ISO、IEC国际标准文件属于我国法律保护的作品,被告人王某通过网络销售盗版ISO、IEC国际标准文件的行为系《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指的"复制发行"行为,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基于刑事谦抑原则,只将从被告人处查获的部分侵权ISO、IEC国际标准文件计入被告人侵犯著作权犯罪的数量。

  • 标签: 2014剑网 ISO IEC 国际标准文件 侵犯著作权罪
  • 简介:2002年4月26日是第二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也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第一个知识产权日。在这样一个日子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陈兴良诉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侵犯著作权一案,并于同年6月27日作出了一审判决。此案引发的思考是:如何在司法裁判中保证著作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得到切实的保护,对其因此项权利被侵犯而遭受的损失给予合理的赔偿;同时又不影响公众借助互联网获取信息,充分发挥数字图书馆促进社会科学文化进步的公益性职能。

  • 标签: 信息网络传播权 社会公众利益 陈兴良 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 著作权 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