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6年9月6日上午,全市实施《西安市档案管理条例》动员大会在市委会议厅隆重召开。市政府副市长朱智生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简介:档案利用工作,又称“档案利用”或“提供利用”,从性质上讲,又叫“档案利用服务工作”。它是指档案馆、室,为满足社会需要向利用者提供档案信息资源的一项业务工作。档案利用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意义。第一,档案利用工作,是档案法规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利用工作,是上了国家法规的。《档案法》用了一章共五条专门对“档案的利用和公布”作了规定;《档案馆工作通则》、《机关档案工作条例》和《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也分别占用1/5或1/6的章节,对“档案的利用”作了具体规定。由此可见,档案利用工作,不仅是我国档案规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档案法》体现依法治档的重要环节。任何妨碍档案利用工作的言论和行为,都是违法的。
简介:档案法制工作是档案事业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推进依法治档,促进档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2006年7月7日,国家档案局印发了《全国档案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全国档案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人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档案法治环境。
简介:(1998年8月29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02年6月28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办法>的决定》修正)
简介: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19周年,为进一步学习贯彻《档案法》和《云南省档案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提高社会对档案工作的认知度,增强社会档案法制观念,加快实施档案事业“八项工程”,促进档案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省人大将《档案法》的执法检查列入2006年省人大工作计划,并于3月印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档案部门围绕学习宣传“一法一条例”情况、是否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事业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档案事业经费投入是否得到保障、是否理顺了档案行政管理体制并按照工作实际配备了相应的机构和人员、国家重要档案资源是否得到安全保管,重点档案是否得到保护和抢救、档案是否实行了集中统一管理,各单位的文件材料是否归档并移交档案馆等5个重点开展自检自查,同时委托各级人大组成人大执法检查组认真开展《档案法》和《云南省档案条例》执法检查,形成检查报告报省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