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马王堆“竽律”出土后,有关研究工作迄今并无明确结论。特别是这一组律管的长度在数据上存在次序错杂的情况尚无合理的解释,因此学术界存在着下列的不同看法:一、这套竽律是明器,只有象征性的作用,因此,它的数据并无任何实质性的意义。这是大多数考古工作者的看法。二、在正确解决“管律”的管口校正问题以前,实用的管律标准点所提供出的数据亦无任何科学意义。有关的代表性论点,见于杨荫浏先生的《管律辩讹》(《文艺研究》1979年第4期)。三、肯定马王堆竽律是实用的“管律”者,对管径问题、开管吹奏法与闭管吹奏法方面亦有不同解释。有关代表性的见解如已故的潘怀素先生则按开管发音的原理来作解释,以为竽律属于纯律的律制(略见<音乐论丛>1980年第三辑曲澄文)。竽律研究的核心问题在于弦律与管律不同途径以及管律计算中的许多复杂问题,而且涉及有关历史阶段的音乐生活与乐器、乐律史的考察问题,这是难于仅据数字的逻辑推理关系能够作出正确结论的。本刊与《人民音乐》编辑部近年来陆续收到的一些有关稿件一般均未能对于上述各方面问题作出进一步的解答或深入一步的推进。为了反映现有研究情况,谨摘出来稿中的一篇,以学术情报参考材料的形式录载如下:
简介:现代逻辑学的观点把分类又称作划分……因此分类学也是一种符号逻辑学。无论是自然学科还是社会学科,都把对其研究对象进行相对科学的、合乎逻辑的分类看作是十分重要的科研课题持续关注,这种理性的研究方法与思维模式值得音乐学界学习。关注各具体音乐事项或乐种的分类问题,对中国音乐的学科建设和健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假如我们仅把分类研究作为学界自己闭门造车的“活儿”,或仅作为学者之间闲来无事进行笔墨官司的干仗素材的话,那么有无分类或者说分类标准是否可用都无关紧要,也不需要如此关注。但当音乐作为公共资源,特别是作为数字资源处理的今天,分类和建立分类标准就成为了当前焦点。因为,没有标准就无法进行资源分类,没有分类就无法进入数字化管理,没有数字化管理就奢谈资源全社会共享。而这一切的基础,就是首先要建立一套相对适应可行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