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6年发生在北京昌平的一起个案引发了全国公众对警察现场执法过程的质疑。针对公安民警使用执法记录仪时是否存在"选择性使用"现象,以及使用过程中民警的个人偏好等问题,调研小组进行了实证调查。对255份有效问卷的分析结果显示:总体上民警对执法记录仪支持率和使用率均较高,民警对使用执法记录仪的受益感受较强、弊端感受不明显;但调查也显示"选择性使用"问题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执法记录仪在使用主体和操作细节上缺乏统一规范,执法记录仪质量性能与民警预期存有较大差距,隐私问题尚未受到关注等。针对问题,应制定执法记录仪使用的规范程序,明确使用执法记录仪的例外和禁止情形,限定执法记录仪使用主体,规范执法记录仪资料存储和访问权限,提高执法记录仪科技和质量水平。
简介: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凸显了法律人格边界模糊和结构性不平等加大等问题,须在主体性原则的理论层次上才能有效处理。主体性原则是现代法权体系构建的根本原则,具体体现为"自由原则"的核心原则,以及"理性原则"和"人文原则"两个基础原则。网络空间的发展,开显了更高层次的人类自由——"积极自由"的可能性路径,同时也面临"消极自由"受到侵害的现实威胁,二者构成自由理论的内在矛盾。网络空间的层次性,错开了"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的直接对立;网络空间的开放性,要求确立网络隐私权在落实主体性原则方面的基础性地位;网络空间的系统性,要求强化对算法的审查和监管。
简介: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近年来,汉源县探索完善党组织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乡村治理体制,构建了共建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选好切入点,推动党组织由全能型向核心型转变。注重巩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核心地位,着力将村级党组织从繁杂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将时间精力用在想大事、定方向、管规则、强监督上,实现由全能型向核心型、管理型向服务型、包办型向引导型转变。鲜明“落实到基层、落实靠基层”的理念,把推进基层治理作为落实党建责任的重要抓手,全域开展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从规范组织、阵地、队伍、制度、活动、保障等方面持续用力,将乡村党组织建成为推动振兴发展和基层治理的领导核心、服务中心。坚持开放思维抓组织资源优化配置,围绕服务灾后重建、脱贫攻坚、产业发展等实际,打破传统“一村一支部”条块分割的党组织设置模式,分别设置产业联合型、结对联建型、行业管理型和边界区域联合型党组织334个,推动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融合、协调发展的基层大党建格局和乡村治理领导体系。
简介:对于被追诉人在签署具结悔过书后要求撤回认罪认罚答辩,或在无新事实、新证据且法院完全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情况下而对协商幅度内的法院判决提出上诉的行为,认罪认罚试点中并无有效应对措施和配套制度加以规制。目前,不论是未纳入统计的被追诉人在达成量刑具结后要求撤回认罪答辩的案件数量,还是最高人民法院《认罪认罚中期报告》中公布的被追诉人在达成认罪认罚协议后叉提起上诉的案件数量,都还处于可控的范围内,并没有影响到认罪认罚程序整体的运行,给予了规范认罪认罚中被追诉人反悔行为足够的时间与空间。对于被追诉人反悔的问题应对,司法机关应当在保证法律主体基本权利的前提下,本着简化程序而不简化权利的原则来降低司法活动的边际成本,提高司法效率并促进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