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随着建筑工程招标行业的快速发展,招标代理业务逐渐成为建筑工程招标行业的普遍现象。施工招标代理实施的过程质量也将直接影响到招标项目的质量。因此,项目招标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施工招标公司代理服务机构的专业选择。大多数建设项目招标单位一般都会考虑选择招标代理业务和代建制服务机构,以更好的服务。由于我国招标公司代理业务的频繁发展,行业将容易受到各种客观因素的直接影响。因此,对我国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过程质量控制管理策略的实施进行深入研究无疑是必要的。这不仅能有效提高招标代理业务的实施过程质量,而且对促进招标代理业务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
简介:摘要:科技的进步,促进工程建设事业得到快速发展。随着建筑工程招标行业的快速发展,招标业务代理已经逐渐成为建筑工程招标行业的一种普遍现象。而建筑招标业务代理实施业务的过程质量直接也会影响着投标工程质量。因此,工程招标单位必须十分重视建筑招标公司代理服务机构的专业选择,大多数建筑工程招标单位一般都会考虑选择一家代理招标业务以及服务较好的建筑招标公司代理服务机构。由于我国招标公司代理业务行业经常发展会容易受到多种客观因素的直接影响。因此,对我国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业务代理的过程质量控制管理策略实施进行深入研究无疑是非常必要的,不仅这样能够有效地地提高招标业务代理实施过程质量,而且对促进招标业务代理行业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等也有着深刻指导意义。本文就工程招标代理在工程招标中的作用展开探讨。
简介:摘 要:代理过程中被代理人可能会因代理人对其代理权或者代理地位的滥用,而产生纯粹经济损失。在合同存在的情况下,违约责任能够妥当地解决该损失问题,但在合同事先或嗣后不存在的情况下,违约责任便无从发挥效力。既有的代理权滥用学说专注于滥用情形下被代理的法律行为的效力问题,难以对此种的纯粹经济损失给出解决方案。我国法所继受的缔约过失责任理论也因其严苛和判定上过于模糊的要件,难以全面或确定地救济纯粹经济损失。《民法典》第1165条一般侵权规范对于纯粹经济损失的保护并未在文义上给予严格限制,这为进一步的解释留有空间,类型化地分析,即限定在代理语境下构建纯粹经济损失赔偿责任之要件是是一种妥当的救济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