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2年11月20日至16日,东兰县检察院针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资金职务犯罪预防发出的检察建议,深入到该县各个乡镇中小学校进行整改和效果回访。针对各个学校“营养餐”资金监管、受益学生人数管理和制度规范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各个学校是否设立了“营养餐”监督岗,是否按期对“营养餐”经费使用情况上墙公布,“营养餐”是否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食堂采购是否按规定如实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使用登记表》,是否设置“今日物价”公式栏等。同时,为确保预防效果和检察建议落实成效,该院检察官还对部分教师和学生家长进行了采访,告知他们要积极行使监督权,并邀请他们与学生共同进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