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保险消费者权益被侵犯的主要类型 (一)侵犯保险消费者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保险法》也明确了保险公司对投保人具有明确说明义务。由于保险产品设计复杂、专业性强,保险合同包含了大量专业术语,基于信息对称的要求,需要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提供清晰的说明和解释。但从实际情况看,对产品进行失实宣传和介绍、回避说明免责条款、引诱客户购买不适合的产品等“销售误导”现象已成为保险业痼疾之一,对保险消费者知情权造成了损害。部分投保单由代理人书写,被保险人对保险合同完全不知情,一定程度上侵害了被保险人的知情权。
简介: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教授丹尼尔·奎因·米尔斯(D·Quiun·Mills)在他的管理思想代表作《新竞争者》一书中说,“当今经济竞争的特点就是变化,管理人员应当考虑诸如企业结构重新组合这样的措施,对剧烈变动的竞争局面作出必要的反应”,他提出了“以人为导向”和“竞争力思考”的崭新思想:在美国,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公司提出了“我们是以人为导向的公司”(PeopleOrientedCompany)。奎因·米尔斯认为,以人为导向是任何要迎接日益剧烈的国际国内竞争挑战的企业都必须具备的重要价值观,任何竟争事业,是“人”在竞争,而不是企业自身。
简介:使用我国上市公司2007—2012年数据,就产品市场竞争和竞争地位对经理人盈余管理行为(具体包括应计盈余管理行为和真实活动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进行研究,发现产品市场竞争和竞争地位对上市公司经理人的应计盈余管理和真实活动盈余管理都具有重要影响。具体而言,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的集中度越低,产品市场竞争越激烈,其应计盈余管理和真实活动盈余管理程度都越高;上市公司在行业内所处的竞争地位(定价力量和市场份额)对其盈余管理的影响则较为复杂,在行业内拥有较强定价力量的上市公司,更倾向于通过应计盈余管理调高利润,而在行业内所占市场份额较高的上市公司,更倾向于通过真实活动盈余管理来操纵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