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简介:<正>1996年2月,卫生部为进一步加强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发出文件(卫疾控发(1996)第5号),要求:一、加强结核病疫情管理。决定将肺结核病疫情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乙类传染病管理。要求任何人发现肺结核病人或疑似肺结核病病人时,都应及时向附近的结核病防治机构报告。城镇于12小时内,农村于24小时内向发病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出传染病报告卡,并做疫情登记。有关机构按法规的
简介:~~
终结生命的决定
卫生部决定将肺结核病从丙类传染病调整为乙类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表彰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1996年10月18日 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卫生部卫生防疫司:关于表彰结核病防治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1991年9月20日 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先进个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