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施工企业内部承包制产生于工程实践并逐步发展而来,法律上经历了从否认到逐步认可的过程。本质上看它是公司承包制度在有资质要求的企业中的变通,这一制度满足了当前建筑业的需求,广泛存在于并还将在很长时间内大量存在于工程实践中;然而内部发包人的"控权"要求与内部承包人的"放权"需求之间的冲突、内部发包人监督监管义务的履行保障、内部承包制与挂靠之间的界限等问题不能有效解决,该制度将很难发挥出应然的效果。市场需求催生法律制度,正面引导这一模式的发展,划定内部发包人的监督管理义务与内部承包人自主经营权的界限,保证内部发包人监督管理义务落到实处,是我们的当务之急。
简介:【摘要】占我国企业总数95%以上的中小企业在社会经济发展诸方面的重要作用毋庸置疑。然而目前“贷款难”、“担保难”已经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建立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核心的信用担保制度,是解决融资难的一项重要措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在我国的实践已近二十年,它在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同时也暴露出法律制度滞后等诸多问题。本文介绍、分析了我国信用担保机构的立法概况及在法制建设上存在的障碍,通过对比美国、日本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律保障机制,提出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法律制度的完善建议。【关键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法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它涉及政府、金融机构、中小企业和信用担保机构等多方主体的协调,也需要法律、信用网络、公民信用意识等多个支撑体系。虽然担保可以由一般的自然人或法人来提供,但是成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是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信用担保机构已经成为信用担保制度最重要的载体和组成部分,它的重要作用越来越为人们所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