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经济法"一词的字面含义至少在法学圈外极大地影响了人们对经济法内容的正确认识。当法院取消经济庭设置而以民二庭或民三庭取而代之时,一些人开始质疑经济法学科存在的意义,更有经济法学家感叹:"这等于在承认部门经济法的同时又否定了经济法的独立性。"而当我们自己——在新一轮的政法大学院系更名中,也不能如愿以偿地自称为"经济法学院"。这些事实虽然并未使经济法独立学科的地位有所动摇,但带给人们对经济法认知的困惑以及经济法学者们内心的尴尬却是不能忽视的!近年来,一场经济法与社会法关系的争论,使经济法又一次陷入"名分之争"的困扰!主张经济法从属于社会法的学者认为:经济法最终体现社会本位的价值观;而主张经济法并行于社会法的学
简介:古往今来、从西到东,民意对法律的设置、执行、遵守的介入和影响,从未停止或间断。随着现代民主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民众法律意识的进一步觉醒,民众对法律实施及个案审理的关注度的不断提升,民意越来越多的"参与"到具体的法律活动中来。然而,民众所持的道德的评价尺度和司法所依据法律的评价尺度并不能完美的兼容,二者必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冲突和博弈。随着"自媒体"力量不断强大、网络的发展使民众呼声进一步发挥出不可忽略、不可或缺的影响力,民意和法意二者的角力不可避免的进一步凸显出来。当这二者发生矛盾的时候以谁为准,在法治社会中民意如何存在,如何促进法律的实施和完善就成为完善司法体系、促进整个社会公平正义不得不考量的重要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