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优先购买权制度在我国源远流长,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对其可作四种类型的划分,即民事优先购买权、商事优先购买权、基于公共利益的优先购买权和政策性的优先购买权.通过对不同类型优先购买权的制度价值的分析,建议立法对民事优先购买权应采取任意主义态度,对商事优先购买权应采取法定主义态度.
简介:<正>当人们潜心奋力于现代化的伟大实践时,愈来愈觉得它的实现是那么任重道远。“改革开放”的重锤可以将现代化道路上的种种表层障碍尽快扫除,却难以一挥而就地使现代化活动的主体——中国国民的素质焕然一新。随着这种深层障碍愈益明显的暴露,人们对国民素质的探究愈益关注。历史已经证明,优良的国民素质能把一个民族推向历史的前台,劣差的国民素质又能把一个民族拖进历史的深谷,而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是提高民族素质的基础工程。离开教育,民族素质的提高则无从谈起。观念的更新、意识的增强、信念的确立、人才的培养、科技的发展、生产力的提高,都离不开教育科学文化。振兴中华,实现四化,教育必须优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