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大宪章》是英国封建王权与贵族、教会矛盾冲突的必然产物。无论是表述话语、思想框架还是权益诉求上,《大宪章》都彰显了那个时代固有的封建性。《大宪章》条款的主体部分,乃是要将君主肆意独裁所跨越的封建权益边界厘定下来,恢复贵族、教会的传统特权。同时,其中对城市特权的承诺及其一些模糊的表述,也为后人的解读提供了宽泛的想象空间。在其颁布后的数个世纪中,《大宪章》不断被确认,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王权。但另一方面,《大宪章》又不断遭到王权的践踏,直至在都铎"新君主制"扼制下处于"沉潜"状态。只是到了17世纪初,随着社会政治现实的变动,《大宪章》才被赋予了"自由""权利""法治"等"现代性"思想内核,并为19世纪后期勃兴的"辉格诠释模式"加以阐扬,但这一将现实与历史机械对接的做法在西方史学界不断遭到质疑。由此,如何解读《大宪章》的历史底蕴及其政治影响,应该引起中国史学界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