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当事人,主要是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与职工,且原告基本是职工,这就使得劳动争议案件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案件,如果沿用一般民事案件,由诉讼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的法律理论,强调原告的举证责任,势必不利于人民法院及时、准确地审结劳动争议案件,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案件通常表现为企业对职工的处理,它带有明显的企业行政性质,它既是企业自身发展所必须的权利,也是社会赋予企业自身管理的一种措施;它既有利于维护企业自身的发展,也有利于职工利益的保护.正因为如此,企业与职工两者相比较,企业显得
简介:摘要:在涉及正当防卫问题的案件中,需要证明的事实往往具有一定程度的模糊性,这给司法法官带来了困境,甚至导致“同案不同判”。为了解决此类司法判决的困难,有必要明确正当防卫的举证责任,而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是最佳选择。具体而言,如果被告人对检察官故意伤害等刑事指控提出正当防卫的事实主张,则必须承担最初的举证责任,然后检察官必须承担证明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的责任。如果法官认为事实不清楚,则必须确定被告的行为是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