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英国的地方自治有着悠久的历史,是西方发达国家治理改革的首创者。20世纪70年代末期,英国借助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启动了自身的变革进程;90年代,它进一步推进了以更新地方政府制度、优化地方政府运作体系、振兴地方民主、改进公共服务质量、建立多层级治理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分权化改革;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英国又进行了相应的制度调适。制度环境的变化、旧制度的约束以及改革者的选择,这三个要素是影响英国地方治理改革进程的重要情境因素。英国地方治理制度的变迁路径以有意设计的干预式制度变迁为主。经过30余年,英国确立了多层级治理结构中地方政府的自主地位,形成了治理主体多中心化的参与式地方政治。这些新的制度安排已弪开始逐渐成型并发挥作用,但随着制度环境的变化和政党政治的影响,它们仍处于不断调适之中。
简介:在我国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的大背景下,《侵权责任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点内容,其内容的完善性以及科学性已经引起了国家法律部门的高度重视。《侵权责任法》将教育机构分成三类,即幼儿园、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并对这三类教育机构对未成年学生的责任进行了一系列规范。随着一些社会案例的发生,《侵权责任法》对教育机构所承担的责任进行了更加细致的划分,强调了教育机构对未成年提供的保护是一种职责。本文以2014年12月发生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某幼儿园的案件为例,对《侵权责任法》下教育机构责任界定的相关内容展开了一系列的研究。希望能站在法律的角度,针对这起案件给出一个科学就合理的解释,从而为相关人员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